佣金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同樣是中國滬深交易所的股民,假如你是一名機構客戶或者實力較強的大戶,你就可以享受證券營業部自設的返傭(返還佣金)政策,具體包括:直接返還現金或贈送電腦、股票機等實物多種形式。但假如你是一名小散戶,則無緣享受到這些優惠政策。這種做法明顯損害了廣大散戶的利益,也違反了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三公原則。

    證券交易佣金最初來源於券商為投資者代理買賣證券時收取的費用,它包括交易體製成本與投資者享受服務需支付的費用,而返傭是證券營業部根據交易量定時向大戶返還部分交易佣金的一種非正常經營手段。返傭包括直接返傭(返還現金)和間接返傭(返還實物)兩種形式。返傭現象存在的根源在於目前中國證券市場實行的“單一固定佣金制”制度。目前滬深交易所佣金收費標準是A股3.5‰、B股4.3‰、證券投資基金2.5‰、債券2‰。

    目前的佣金收費標準是由證券管理部門、交易所、物價部門等多部門共同制定的,可以説,任何形式的返傭均屬違規。但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佣金折讓成為我國證券業的一個普遍現象。各營業部為爭取機構大戶,普遍採取佣金折讓(也就是返傭)政策,用送錢送物甚至組織免費旅遊、提供交通工具供客戶使用等方式爭取客源。但據調查:返傭優惠的客戶佔全部客戶的比例一般不會超過10%,也就是説,90%的廣大散戶是無緣這些優惠政策的。

    

    要想徹底扭轉上述現象,就必須對中國現行的單一固定佣金政策進行改革。據對境內外目前的佣金收取標準進行比較,我國的佣金費率實際上處於中等水準,但相對某些發達資本市場,我國的佣金費率標準確屬偏高。目前,世界各國證券市場普遍採用自由佣金制。從證券市場發展的趨勢分析,我國確有必要從固定佣金制向自由佣金制轉變,即由投資者與券商自由協商佣金費率。這是維護我國證券市場持續、快速發展和券商整體素質提高的根本保證。因為現行固定費率制不利於促進證券業的業內競爭和業務創新,保護了“落後”。“固定佣金制”使券商的生存環境較為寬鬆,競爭壓力不足,創新動力缺乏,不僅使證券業的整體素質難以儘快提高,而且也不利於我國加入WTO後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

    

    過高的佣金也嚴重影響了投資者參與交易的積極性,佣金制度的改革將使現行的佣金“暗折”通過協商轉變為“明折”。這樣將大大活躍證券市場、降低股民的交易成本。佣金制度的改革對享有現行佣金返還實惠的機構大戶投資者也是一大利好。

    

    隨著我國機構投資者群體的逐漸擴大,他們迫切希望能改變目前的固定單一、僵硬的佣金政策,在大筆買賣交易上享有優惠。可以預見,機構投資者群體的擴大將是我國佣金制度改革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

    《京華時報》 200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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