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資銀行提出增資和擴大業務申請  

    據今日來自有關方面的消息,近來已有部分在滬外資銀行根據新出臺的有關規定,相繼向人民銀行提出了增加營運資金或擴大業務範圍的申請。

    有關資訊顯示,中國“入世”後,外資銀行對在華業務的發展普遍持樂觀態度;而今年二月一日,新的《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正式實施,更為外資銀行擴大業務範圍和服務對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引。此後,部分在滬外資銀行相繼提出了增加營運資金或擴大業務範圍的申請。

    春節前後,匯豐銀行、香港東亞銀行、花旗銀行就向人行上海分行遞交了增加外匯業務和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的申請;其他一些外資銀行如渣打銀行、東方匯理銀行、華僑銀行等,也都在著手準備增資的相關事宜。

    此外,由於相關《條例》及《細則》對人民幣業務的申請條件作了修改,取消了對外匯貸款規模的考核而選擇了一些審慎性的標準,這對許多尚未獲得本幣業務的外資銀行而言相當利好。不少外資銀行與人行上海分行聯繫,詳細了解本幣業務的申請程式。其中,恒生銀行已向人行上海分行遞交了人民幣業務的書面申請材料;另有比利時聯合銀行、義大利聯合商業銀行、摩根大通銀行等也在準備人民幣業務的申請材料。

    對於上述在滬外資銀行的申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核,上報人民銀行總行批准。

    中新社 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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