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二校門圖案”,被正式註冊為教育服務類和科研服務類的商標。記者今天從清華大學獲悉,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向清華頒發了商標註冊證。
“二校門”是清華大學的典型建築,將其圖案註冊成服務商標,是為了將清華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和科研服務與他人提供的相同或類似服務相區別,這也是清華大學繼1998年註冊“清華”、“清華鐘型圖案”商標之後的第三個服務商標。
今後,作為商標註冊人,在國家《商標法》保護和核準的範圍內,清華大學將依法行使註冊商標的專有權,並禁止他人擅自使用所註冊的商標。(丁肇文 張宏江)
《北京晚報》 200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