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撞老師就給處分學生有申辨權?  

    前天下午,讀者陳女士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説自己的兒子因為上晚自習時跟監督自習的老師頂了幾句嘴,就要被學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她説自己這幾天天天看本報有關素質教育的討論,特意來反映這件事情。她認為學校的做法實際上剝奪了學生在被批評時向老師申辯的權利。

    陳女士的兒子王弋弋是20中高一(3)班的學生,在校住讀。事情發生在3月24日晚上。王弋弋上晚自習時戴著耳機聽隨身聽,馬老師巡視到他們班的教室,剛走進來,就對全班説,王弋弋聽隨身聽吵得大家沒法學習。他掏出本子,要給他扣10分。該校規定,住讀生如果一學期扣滿40分就不能在學校住讀。王弋弋覺得自己不可能弄出這麼大的聲音,就對馬老師説:“誰聽見了?”馬老師説:“我就聽見了。”王弋弋接了一句:“您是順風耳?”

    馬老師很生氣,當晚就打電話告訴了陳女士。陳女士晚上驅車到學校,了解了情況,並承認兒子做得不對。馬老師也把事情告訴了學校負責德育的鄭副校長,鄭副校長在電話裏很嚴厲地告訴陳女士,孩子頂撞老師是很嚴重的錯誤,他開學第一天就給全校學生説過,不能偷盜、不能打架鬥毆、不能當眾頂撞老師。

    前天中午,王弋弋哭著給媽媽打電話,説鄭副校長跟他談話了,要給他嚴重警告處分。陳女士感覺兒子的情緒很不穩定,非常擔心,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陳女士認為因為頂了老師幾句話,就背上這種處分也太嚴了。

    前天晚上,記者與陳女士一起來到20中。在教室裏見到了王弋弋和他們班的同學。王弋弋的座位離教室門口隔著好幾排桌椅,座位緊挨著他的幾個同學都對記者説沒有聽見隨身聽的聲音。王弋弋説:“我知道自己頂撞老師不對,承認錯誤,給老師道歉都是應該的,但也不至於來一個嚴重警告處分。”

    前天晚上,本來記者想向馬老師了解當時的情況,但他以工作走不開為由拒絕了。記者只能在傳達室與鄭副校長在電話裏交談了40分鐘。

    鄭副校長反覆強調開學之初就明確提出學生不能當眾頂撞老師。他已經找王弋弋談過兩次話了。本來前天晚上就應該公佈對他的嚴重警告處分,考慮到孩子沒想通,準備緩兩天再宣佈。記者問他:“如果學生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還要進行這樣的處分嗎?”他的回答是:“想通了也要處分,要讓他永遠記住自己犯過的錯誤。”至於為什麼要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他説,這是學校內部的制度,學校有權決定處分的輕重。

    在談話中,鄭副校長還認為頂撞老師是比上自習聽隨身聽更嚴重的錯誤,特別是“辱罵老師”。記者問他:“‘順風耳’三個字算得上辱罵嗎?”他回答:“至少是不中聽。”昨天下午,記者又撥通鄭副校長的電話。他説,王弋弋已經交了一份檢查,承認了錯誤,事情還在調查之中。

    海澱區教委的一位工作人員聽説了這件事後,告訴記者,什麼樣的錯誤該受何種處分,教委不可能規定得那麼詳細,學校自己掌握尺度。尊師重教是中學生守則裏就規定的,頂撞老師肯定不對。但對學生的處分應以幫助學生認識錯誤為目的,處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北京青年報》200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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