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日前決定,從2002年起,全省將全面實施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為此將投入資金100多億元人民幣。
據悉,這個省計劃在“十五”期間內基本完成城市防洪主要工程,初步形成大中城市防洪工程體系。其中,南京、無錫、蘇州市的防洪標准將基本達到100年一遇,其他省轄市基本達到5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
另據江蘇省水利廳透露,這個省明年將斥資34億元人民幣加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加快實施太湖堤防應急加固、淮河入海水道河道工程及淮安、海口樞紐、淮阜控制續建等治淮、治太工程建設,繼續實施江海堤防達標工程以及南京、蘇州、無錫等市的城市防洪防澇工程。與此同時,配合國家起步建設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加快泰東河、新通揚運河段工程、梅梁湖及五里湖綜合治理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和水環境保護工程建設。
據了解,在發揮政府投入主導作用的同時,對經營性的水利工程,這個省還將採取多種投融資方式,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在實施水環境保護和水資源配置工程時,全省將通過貸款、引進外資、提高水價等渠道獲得投資。
新華社 2001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