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入世兩問

張文學

    誰來提供農業保險?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也是帶有風險性的活體弱質産業。一旦遭受嚴重水旱災害,農民生活更受衝擊,上世紀90年代,全國農民收入增幅從10%左右下降到2%,且出現多次增産不增收,農業經營的市場風險之大可見一斑。

    在國外,農業保險已成為政府支援農業的重要手段,尤其是發達國家,保險制度更為健全。

    美國自1938年以來就實行了多重作物災害保險,農民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和意願,選擇所要投保的類型和投保水準,保險費中的一部分由農民自己支付,另一部分由政府予以補貼。保險涵蓋所有的各種自然災害損失,但是不包括由於失盜和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損失,從類別上看,可細分為單個農場的産量保險、作物收入保險,以縣為單位的産量保險,作物收入保險等。

    2000年6月,美國國會又通過《農業風險保護法》計劃在未來5年內提供總計82億美元財政支出,補貼農業保險,其中特大災害保險政策,農民只需對每種作物繳納60美元的手續費就可以參加,當實際産量低於正常産量的50%時,對於低於部分的賠付率為55%,美國幾乎每個農戶都有幾千畝土地,不像我國的戶均只有5、6畝,可見補貼之大。

    而我國政府對農業的支援,多為救災和價格補貼,較之農業保險制度,是“吃粥和吃肉”的差別。

    資訊化建設並不能消除農業的高風險性,儘快建立健全農業風險保險制度,乃是立農之本,強農之路。

    誰來推廣農業技術?

    農業科技水準的高低,直接左右著一國農業的發展進程,但我國農研成果的科技推廣卻不容樂觀。

    首先,農民意識的改造任重道遠。

    一個現代商業農民,從某種意義上説,更應當是以追求利潤為目的的生意人,應當保有對一切新生事物的好奇心,對最新知識的追求,不斷地去學習、獲得資訊,但遺憾的是,我國大部分農民並不具備這樣的素質。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農民的平均受教育程度為小學五、六年級,許多農戶以自身經濟效益為中心,雖然也應用新技術新成果,但受到文化素質、思想觀念、傳統農業耕作意識的影響,很容易滿足現狀,科技意識仍然很低,對農業科技成果作為商品進入流通領域認識不足,接受新技術、新成果能力差,認識膚淺,這些都嚴重妨礙了農業科技成果迅速普及推廣和轉化。

    另一方面,農研單位的科技推廣還普遍存在著投入少不能形成規模,經濟效益低下的問題。

    農業科技成果是一種潛在的生産力,要轉化為現實生産力並變成經濟效益,必須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農業科研單位都存在科研項目直接投資減少,經費緊張的情況,由於諸多自身無法克服的制約因素,對科技成果的轉化不能投入很大,因而不能形成規模,成果轉化速度慢,經濟效益低。

    凡此種種,都令我國農村的農技推廣不能盡如人意,面對國際競爭,更顯滯後,科研單位必須想方設法多渠道、多途徑爭取外援,上項目、爭貸款、搞聯合協作、集團承包等多種形式,以擴大科技成果推廣轉化規模,把具有特色的,能夠推廣物化的,易於商品化的科技成果開發出來,形成規模化、産業化,以增強自身發展能力和反哺科研能力,政府必須加強扶持和引導,提高農民素質、轉變農民觀念。

    

    《中華工商時報》 200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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