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煤炭兩大行業角力 煤荒牽動電荒
楊婧

前者想借此提高電價;後者則認為,長久以來煤炭行業面對電力企業“低三下四”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臨近2003年末,包括湖南、江蘇、湖北、浙江等21個省區市的拉閘限電之聲此起彼伏。電荒波及範圍之大出人意料,電荒背後則是日顯尖銳的“煤電之爭”。

近日,國內7家大型電力企業,包括國家電網公司、華能集團公司、大唐集團公司、華電集團公司、國電集團公司、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正式向國家高層告急:缺煤。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華北及京津唐地區10個電廠、華東地區12個電廠、山東6個電廠的電煤庫存先後降至安全警戒線以下,僅能滿足二至三天正常發電用煤量。同時,港口存儲的電煤也大幅下降,並呈每天遞減趨勢。

幾天前有海外媒體報道,面對煤炭供應緊張,中央政府日前下令:煤炭生産商將供應優先留予內地用戶,暫停出口。但《財經時報》從中國最大的煤炭進出口企業——中國煤炭能源集團公司獲知,國內四大煤炭進出口企業從未收到“暫停出口煤炭”的文件。

但是,由於“煤荒”導致的電荒蔓延確是事實。産煤大省山西近日消息,從12月起,山西省將對11個地區按月切塊統配用電計劃指標。

國家電網公司戰略規劃部副主任歐陽昌裕對《財經時報》説,甘肅、青海、寧夏、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廣西、海南等地電網拉閘限電,分別有高溫、乾旱、機組臨時檢修和電煤供應不及時等隨機性拉閘限電原因,也有為確保電力外送而出現的拉閘限電原因。

“此外,與高耗電行業迅速擴張也不無關係。”歐陽説,“這些行業包括汽車、鋼鐵、水泥、電解鋁等等。”

電煤之爭

2001年以前,煤炭作為基礎性資源,由國家計委確定指導價,之後由企業協商,政府出面協調。從2002年開始,國家取消電煤指導價,煤價開始真正進入市場化。

剛剛重組的五大發電集團已經感受到了市場化之痛。2002年12月長沙舉行的電煤訂貨會上,煤炭企業的計劃是以2002年電煤重點合同價格為基準,上浮5元/噸。

而新成立的五大發電集團認為:在2001年電煤價格最高品種已經上漲8元的基礎上,2003年再漲5元,對於要“電網分家”的電力企業來説,成本難以消化。

據以往分析,平均供電煤耗按照400克/千瓦時測算(2001年的平均供電煤耗為385克/千瓦時,平均發電標準煤耗為357克),1噸煤的煤耗可以供電2500千瓦時,按2002年最高漲幅8元錢計算,每度電增加的成本為0.0032元。

而2002年僅北京市的居民用電價格,已經從0.393元上漲到0.44元,上漲了0.047元。

國內發電廠認為:電廠原是國家投資,購煤成本是最大成本,約佔70%。而電力改革之後,由企業承擔這部分建設電廠的資金大多通過銀行借款,財務費用增加了,利潤受煤價的影響很大。也就是説,五大發電集團在電價不能相應上調的前提下,誰也不願意承擔電煤加價增加成本。有消息説,直至電煤訂貨會結束,電煤雙方只簽訂9200萬噸,佔國家計劃安排購煤的40%。

價格聯動

在經濟專家看來,解決目前電煤企業矛盾就要實行電煤聯動。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煤價的市場價與受國家嚴格監管的電價存在很大矛盾。

從1993年至2001年,國家計委曾經嘗試在對電煤價格實行指導價的同時,對電價實行“順價”政策。即國家確定一個煤炭指導價,由企業執行,在煤炭價格上漲的情況下,電力價格相應提高,使電力企業消化因煤價提高而增加的成本。從計委的初衷來看,原本是想建立一種煤炭、電力價格聯動機制,但實際操作中大為走樣。

據悉,從1997年以來,電煤市場價格,從當時的177元/噸,一直跌到2000年的139.3元/噸,此後又逐漸回升到1997年的水準。同期,計劃內電煤的售價也曾經從152元/噸,跌到過149元/噸。

按照國家計委的初衷,電價應該下調。然而,在這7年中,全國各地的電價(包括工業和城市居民用電)都已不同程度增加。河南、山西有的電價漲幅超過30%,北京市居民用電價格上調幅度甚至超過80%。

這種對電價實行的“順價”政策最終不了了之。

四川“破冰”

近日四川省政府冒“越權之嫌”,決定在枯水期繼續實行煤、電價格聯動。而此前,全國各地電價均由國家發改委統一制定。

11月14日,四川省委常委、省工業領導小組組長甘道明指出,為鼓勵電廠多發電、煤炭企業多産煤供煤,省政府決定: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期間,全省電煤、煙煤每噸上浮5元,無煙煤每噸上浮10元;枯水期電價臨時上浮,即除了居民生活用電和農業排灌用電,所有電量價格上浮2.9厘/千瓦時(含稅)。

四川省計委婉拒了記者的採訪,稱:煤電雙方為價格之爭僵持不下之時,只為化解雙方的矛盾,保證生産的正常進行。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一位人士分析,四川的電煤主要來自本省,而且水電豐枯變化較大,所以電煤的價格隨行就市發生變化。但是對於其他省市,這樣做起來就會有難度。

在一些電力業內資深人士看來,今年煤價漲5元,對發電企業影響甚微,還沒到提高電價的程度。由此,四川“破冰”成功,未必可開其他省市價格聯動先河。

對於部分地區出現電荒,更多專家指出,這是電力與煤炭兩大行業的較量——前者想借此提高電價;後者則認為長久以來煤炭行業面對電力企業“低三下四”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

財經時報200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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