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今年買基金仍不繳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規定對投資者購買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免收印花稅及對基金管理人免收營業稅。

    新的稅收政策規定,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印花稅問題的復函》中規定的“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基金單位,在2000年底前暫不徵收印花稅”的優惠政策,予以延期1年,即延長到2001年12月31日。同時,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在2000年底前暫免征收營業稅”的優惠政策,予以延期3年,即延長到2003年12月31日止。有關人士指出,該稅收新政策的出臺反映了國家對證券投資基金市場的大力扶持。

     證券時報 2001年04月24日

相關新聞

王連洲談《投資基金法》制定的最新進展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