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就國資體制改革提四點意見

    據最新一期《瞭望》週刊披露,今年中國改革的“重頭戲”——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國務院主要負責人就此項改革提出四點重要意見:必須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適應國有經濟戰略調整的需求;使國有資産增值保值;要根據法律法規,自上而下地有序進行。

    據報道,中國正在進行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將涉及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中組部、中央企業工委、人事部等8個部門。原來分散在這些部門的國有資産管理職能,可能會放到一個部門,即可能成立的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或部)。

    國家計委在中共十六大召開前已受命對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的框架進行論證,並提出了一套方案。該方案在考慮法律框架時,首先確定了中央和地方管理框架,在中央和地方設立國資管理部門,但名稱未定。

    此項改革標誌著“國家所有、分級行使産權”的新體制,將取代中國已實行50多年的國有資産“國家統一所有、地方分級管理”的模式,也標誌著中國的國企改革開始步入“深水區”。因此,中國對這項改革採取謹慎的做法,將在法律的框架下推進改革。據悉,國有企業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法律法規正在制定中。

    有關人士認為,今年3月的“兩會”前後,中國將出臺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

    這場涉及總量近11萬億元的國有資産調整,在操作層面如何展開,成為經濟專家關注的焦點。

    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認為,國有資産管理的體制變動,必須“要先立規矩後再玩遊戲”,至少要通過全國人大、省級人大兩級立法,或者是授權,要具有法律程式上的合法性。

    胡鞍鋼還強調了資訊透明原則。他説,國有資産及交易的所有資訊應該向社會披露,買賣要做到公開化,防止國有資産的流失。另外,國有資産從本質上講屬於全體人民,必須讓人民有知情權,其次是讓那些利益相關者有知情權和參與權,還有就是工會這樣的社團組織,他們代表國有企業大多數人的利益,同樣享有知情權。

    新華社2003年1月8日


陳清泰:國資體制改革是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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