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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貸消費第二次調查結果公佈

王新峰

    為進一步跟蹤了解我國居民信貸消費的意識和取向,掌握信貸消費在我國的最新發展狀況和趨勢,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與萬事達卡國際組織就居民信貸消費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第二次系列調查,並公佈了此次調查結果。

    通過2000年四季度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鄭州、成都和西安七個城市2100個居民的問卷調查,發現居民對信貸消費的認知度有了新的提高。在問卷所列的六種信貸消費方式中,本次調查顯示被訪者平均選擇了3.1種,明顯高於2000年第三季度調查的2.8種。而不知道什麼是信貸消費的人群比例,則由上次調查的8.9%,下降到本次調查的8.2%。對信貸消費概念的認知,高收入、高學歷組強于低收入、低學歷組,36-50歲的中壯年強于其他年齡組。

    比較不同城市居民對信貸消費概念的理解,北京有更多的人將有抵押的金融機構貸款和有抵押的分期付款消費看作是最主要的信貸消費方式,上海人相對看重信用卡消費和有抵押的分期付款消費,廣州、成都和西安人將信用卡消費和有抵押的金融機構貸款進行的消費看作最主要的兩種信貸消費方式,而鄭州、西安和武漢則有相對較多的人將向親朋好友借錢進行的消費看作是一種信貸消費方式。

    在有關信貸消費概念的第一來源渠道中,有超過七成的被訪者認為是報紙、電臺、廣播、網路和雜誌等公共媒體,另有12.0%和4.6%的被訪者分別選擇了金融機構和朋友介紹。本次調查顯示金融機構對信貸消費概念普及的推動作用有所增強,其比例由上次的8.3%上升為本次的12%。而來源於朋友介紹和自己琢磨的比例則比較穩定,不到5%。

    兩次調查均顯示:有近八成的人認可信貸消費方式,不認可和無主意者分別為近一成和一成三左右。男性比女性、高學歷比低學歷、高收入比低收入者,以21-35歲為主體的青年比中、老年人更認可信貸消費方式。

    在被訪者心目中,影響信貸消費普及的第一位因素依次是:收入水準低49.5%、沒有借款消費的習慣20.7%、辦理條件苛刻繁瑣9.9%、對信貸消費不了解7.9%,合適的信貸消費商品(服務)不足5%、缺乏居民個人資信記錄3.5%,借貸消費成本太高2.7%。其中前三個因素佔絕對主導地位,其合計比例為80.1%。收入水準是影響信貸消費普及的根本性因素,但隨著收入水準的提高,金融機構的信貸服務品質和信貸消費品市場的供給狀況對信貸消費普及的影響逐漸顯現出來。

    住房、汽車和教育依然是最適合信貸消費的前三種對象,其比例分別為71.5%、11.0%和10.6%。與上次調查相比,本次調查顯示汽車成為反超過教育的第二種最適合信貸消費的對象。隨著學歷和收入水準的提高,有更多的人將汽車和旅遊納入信貸消費的適用對象,而將醫療保健作為信貸消費對象的比例越來越低。特別是月收入超過3000元的被訪者,認為汽車最適合信貸消費的比例迅速上升,並逐漸超越住房而成為信貸消費的第一適合對象,顯示出汽車信貸消費市場的巨大潛力和空間。

    需要指出的是,儘管調查顯示有一成多的被訪者認為助學信貸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但由於該貸款週期較長和受貸對象的種種不確定性,增加了貸款的風險和成本,因此目前此類信貸的規模很難迅速擴大。醫療保健信貸對低收入者也許是必要的,但受制于醫療保障體制建設的滯後和有關法規的缺位,目前金融機構還沒有開辦此項業務。雖然調查顯示部分被訪者認為旅遊信貸是合適的信貸品種,但在目前收入狀況下,旅遊對絕大部分人來説還是一種“奢侈性”消費,因此在現實生活中,錯錢旅遊的情況還十分少見。

    就可能需要的信貸額度,本次調查顯示各有超過三成的被訪者的潛在需求分佈在10000元以下,10001-50000元和50001元以上。分析比較兩次調查結果,發現在過去六個月中進行信貸消費的人群比例和每人平均信貸金額十分穩定。50歲以下的各年齡組人群是信貸消費的主體,特別是其中24-35歲的青年人。與上次調查一樣,收入和學歷越高,其對信貸額度的潛在需求越強。收入與其信貸額度的潛在需求存在明顯的正相關:月收入800元以下的低收入者,其信貸需求相對集中在10000元以下;月收入801-1500元的工薪階層,其信貸需求相對集中在30000元以下;月收入1501-3000元的中等收入者,其信貸需求相對集中在50000元以下;月收入3001-5000元的中高收入者,其信貸需求相對集中在50000元以上;而月收入5001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其信貸需求則更多集中在80000元以上。

    在七個調查城市中,過去六個月每人平均信貸消費最高的前三個城市依次是北京、成都和廣州,上海最低。但在過去六個月中進行過信貸消費的人群比例,上海則位居七城市之首。這表明:具有較強信用觀念的上海人,其過去六個月中的“信貸消費”不都是發自內在真實需要的信貸消費行為,而更多的是為積累良好資信記錄和信貸經驗的“信貸預熱身”。

    在過去六個月中,有過半數被訪者的信貸資金來源於金融機構,有近二成來源於信用卡,另有約一成五的人來源於商家提供的分期付款和親朋好友的借款。與上次調查相比,來源於金融機構主渠道的比例有較大提高,而來源於親朋好友借款的比例有所下降。調查顯示,學歷和收入水準越高,其信貸資金的來源越依賴於金融機構和信用卡,特別是當月收入超過5000元時,信用卡信用支付成為其最主要的信貸消費方式。

    本次調查再次顯示:在未來六個月中有三分之一的被訪者表示有意進行信貸消費,有三分之一強的被訪者不能肯定,另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被訪者表示無意進行信貸消費。明確表示信貸消費意向的人群比例,50歲以前的人群要遠高於50 歲以上的人群,高學歷和高收入人群要比低學歷和低收入人群有更強的信貸消費意向。這昭示:未來信貸消費主流人群將集中在年齡在24-50歲、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並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群。

    (作者單位: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

    中國網 2001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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