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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發佈2001年第一號消費警示

    面對眾多的商品,能夠正確使用、擺脫安全隱患,對於廣大消費者來説十分重要。普通消費者不可能是精通各類商品技術的專家,除了日常學習和積累商品常識外,消費者在使用眾多商品尤其是科技含量較高的商品時,都要事先依靠閱讀産品説明書的內容來作指導,以便合理、安全消費。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反映,一些産品的説明書讓人讀不懂,或內容簡單讓人無所適從,或術語深奧不知所云,從而影響了消費者對商品的正常使用,甚至引發意外事故。

    據近期中國消費者協會與浙江、北京、重慶、成都、瀋陽等地消協共同舉辦的産品説明書評議的結果顯示,目前市場上流通的藥品、手機、化粧品、空調、農藥、化肥等類産品的説明書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説”而不“明”的問題,由此引發的消費糾紛也呈上升趨勢。

    根據調查分析,目前産品説明書領域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部分説明書應列內容不全,或是內容過於簡單,説而不明。

    2.一些産品尤其是高科技産品的説明書上所列的配置、功能與産品實際有出入。

    3.擅自擴大適用範圍。

    4.虛假宣傳,誇大功效。

    5.項目名稱五花八門,極不規範、不準確。

    6.説明書中項目內容存在“兼併”現象。

    7.缺少警示性內容,安全警示內容模糊、不夠具體。

    8.用語不通俗,語句不通順。

    9.字體不規範,不用簡化字而用繁體字。

    10.使用技術用語和外文太多,中英文混排、混用,使很多消費者看不懂。

    11.個別説明書內容陳舊,已超過使用期限仍在超期服役。

    12.有些産品説明書或字號太小,老年人看起來特別吃力;或印刷字跡模糊,使人不易看清;或印製紙張品質較差,打開包裝時極易出現缺損現象。

    據調查和專家分析,産生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是:

    一、部分生産企業對産品説明書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二、個別生産企業從經濟利益出發,為追求銷量,誇大宣傳自己的産品。

    三、有關産品説明書的法律法規相對滯後。

    四、在一些高科技領域,隨著技術的進步,産品更新換代很快,新的功能、配置不斷被推出,原先印製好的産品説明書跟不上形勢的變化,造成説明書內容與産品實際之間總有多多少少的不一致。

    五、普通消費者對産品説明書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購買商品後不願細讀説明書,使用商品時模倣他人行為,只會簡單操作不懂全面使用的現象比比皆是,使一些高科技産品的有關附加功能未得到有效的利用。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産品説明書真正發揮好作用,便利消費者使用和保障其使用安全,中國消費者協會特發出鄭重警示:

    一、提醒廣大消費者:

    1.消費者要加強對各類商品知識的日常學習,掌握商品基本常識,提高對産品説明書內容的鑒別能力,在遇到由於産品説明書“説”而不“明”而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和權益受損時,能很好地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

    2.選購商品時要認真閱讀説明書。普通商品説明書的內容主要包括:産品名稱、生産企業名稱和地址、生産日期、保質日期或使用期限,以及有關文號標注、生産許可證號(含衛生許可證號和産品標準號)、安全警示及使用指南等。若購買特殊用途的産品更要仔細閱讀説明書,這些商品一般都有安全警示和使用指南,避免使用不當造成不應有的傷害。

    3.不要購買不按規範要求製作説明書的商品,説明書不規範的商品往往存在品質的隱患。

    4.對於進口商品,消費者有權要求其提供中文説明書及經銷商名稱、地址,否則應拒購。

    5.購買高科技的新産品和更新換代産品時,消費者更應重視閱讀産品説明書,全面掌握説明書內容,學會使用産品的附加功能和新開發功能,充分利用新技術資源,做一名聰明理智的消費者。

    6.消費者在購買商品之後,如果發現説明書中有自己不明白或模棱兩可的部分,一定要向廠家或有關人士諮詢,以避免不良後果的發生。

    二、呼籲各生産企業:

    1.要高度重視産品説明書對消費者的指導作用,明確説明書是産品重要的一部分,決不能對此忽視。企業既然舍得花錢、花精力做廣告,也應該在説明書這樣的細節上下功夫。一些著名藥業企業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精神,對所出藥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禁忌等內容在説明書中敘述得極為詳盡,特別是不良反應項目,只要該藥品在全球哪怕發生過一例不良反應,或者是可能由該藥品引起的不良反應,也要詳細説明,充分反映出其對患者負責的態度。這與那些編寫説明書消極對付、不負責任的做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精神值得企業學習和效倣。

    2.産品説明書的內容應簡單明瞭,通俗易懂,使一般消費者容易理解,不能使用深奧難懂、消費者難於理解的術語、形容詞。

    3.説明書應如實介紹産品,不應有誇大和虛假的宣傳內容。在消費者商品品質鑒別能力日益提高的今天,肆意誇大用途和做虛假宣傳的説明書,並不能有效地吸引消費者,反而極大地影響該産品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

    4.現有的説明書中,不同産地的産品説明書採用不同的計量單位,廣大消費者不好掌握、理解,也不便於換算。因此,建議根據不同類別的産品在其説明書中使用普通消費者易理解、易掌握、便於換算的統一計量單位。

    5.適當增加産品小包裝中的説明書配置,方便購買零售品的消費者。一些商品如農藥,基本上是一箱中只有一份説明書,購買者都是以瓶為單位,缺少説明書,建議生産廠家在小包裝單位內都要附帶一份説明書。

    6.改變産品不斷改進和更新換代、説明書卻仍是老面孔的做法,杜絕産品説明書過期使用現象。由於産品説明書未按規定及時修改,導致使用者權益受損的,生産企業應負相應的責任。

    7.針對一些特殊消費人群的産品説明書,其內容應符合這類消費者的閱讀習慣和理解方式,使這類商品能更好地發揮作用。農藥、化肥説明書是指導農民正確、合理、安全使用農藥、化肥的重要資料,關係到農民的切身利益,至關豐産豐收甚至國計民生。針對農民知識水準普遍偏低的特點,農藥、化肥説明書的內容更應該真實、通俗、直觀,符合農村消費者的閱讀習慣和理解方式。

    三、呼籲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門:

    1.針對目前産品説明書領域存在問題較多、無章可循的現狀,建議及早制訂系統、詳實的産品説明書編寫規範,使企業在編寫産品説明書時有具體標準可依,也使職能部門在規範説明書內容時有條文可循。同時,也為消費者辨別説明書的優劣提供參考。

    2.針對藥品等涉及到人身安全的産品的説明書項目格式較亂、不便於閱讀、更容易遺漏重要項目的現狀,建議制定特殊商品的説明書統一格式,印製説明書時必須按照統一格式執行。

    3.加強對産品説明書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産品説明書有誇大其詞內容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嚴禁在産品説明書中出現“國內首創”、“有效率100%”等帶有廣告色彩的文字;同時對一些産品説明書有意簡化內容,尤其對涉及使用安全的警示內容只“説”不“明”、避重就輕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以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東方網 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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