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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幣券上演“最後的瘋狂”

    1月20日,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發出緊急通知,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已發放的限期在2月28日前由出售和購買單位妥善處理。距離限期時間還有二十多天,各種代幣券(卡)現在在市場上處境如何,記者走進一些商場進行了暗訪,發現節後本該相對冷清的市場被各種代幣券(卡)攪得沸沸颺颺。

    時間:2月3日15:00

    地點:復興門某商場

    在前往該商場的地鐵站內,記者看到了該商場促銷的廣告,內容是在該商場購物滿200元送100元禮券,活動從1月15日到1月31日截止。

    來到該商場的大門口,只見玻璃門上貼著一張宣傳單,除和地鐵站裏廣告內容一致外,還多了幾項説明。其中一項是“每張禮券面值50元,需購買100元價值物品時可使用一張。滿200元時,還可獲得禮券,如此迴圈使用。”在該項活動日期1月 15日—1月31日下面,又補充説明,該活動延長到2月4日,所得禮券使用截止到2月 6日。

    雖然已是節後,可商場裏購物的人仍然異常的多,很多人的手裏已是大包小包提了一大堆。在一個收銀臺前,竟然排起了長龍。每個人手裏除捏著購物小票和現金外,還多了幾張粉紅色的紙券,只見營業員把這些紙券收過來蓋個章小心收好,看來這就是面值50元的禮券了。

    記者來到樓上服裝區,這裡更是形成購物人潮,一對購物的夫婦邊走邊在商量, “這獎券怎麼用呀”,“那還不是想讓咱們多花錢買東西。”“可今天咱們買的東西已經不少了,什麼時候才能用完。”記者從這對夫婦那裏得知,他們在該商場花了400多元得了200元的禮券,可要想用去這200元禮券,還得再花200元現金才能將這200元禮券用掉。

    一位顧客抱怨,“最煩商場搞這種返還禮券的作法,還不如痛痛快快地打折。”

    在一個名牌服裝專賣櫃檯,一位營業員和顧客爭執起來。“我們已經標明瞭,這個牌子的服裝不參加該活動。”“你們把截止日期定在6號,可這服裝又不參加活動,讓我們怎麼用完這些禮券呀?”

    記者又來到其他日用百貨區,這裡的顧客也不顯少,一位買了廚房用具的顧客説:“沒什麼可買了,就買一隻鍋吧,反正得把這禮券想法用掉。”

    記者來到商場門口的總服務台,一位剛進來的老大媽手裏拿著一張白色的紙券問營業員“請問,這種獎券現在能用嗎?”營業員瞟了一眼説:“可以用的。”

    記者詢問老大媽這種白色的禮券是怎麼得來的,老大媽一臉警惕地看著記者,嘟囔著説:“獎券唄,我自己買的。”記者又詢問營業員,營業員回答“是節前發放的購物券”。

    時間:2月3日17:00

    地點:南禮士路附近某商場

    這是一座規模較大的商場,很多收銀臺的玻璃上都貼著所有購物券及卡截止到 2月28日內容的告示。記者詢問營業員過了2月28日是否還能用。營業員回答:“這主要是上面的通知,如果過期也許還能用吧,不過您儘量快點用。”

    記者在該商場看到,並不是每一個收款臺都收代幣券(卡),那些專收代幣券(卡)的收款臺前因此排起了長隊。因該商場的幾種代幣卡是和銀行聯手發放的銀行磁卡,需要在POS機上刷卡、打單、簽字,因此收款速度緩慢,排隊的顧客們似乎也開始著急。在電腦區的一個收銀臺前,記者看到一名顧客手裏拿著一摞大約二十余張印著該商場標誌的代幣卡,收款機上顯示這筆交易金額超過一萬元,僅刷這一摞卡就用了半個多小時。這名顧客説:“我這卡的使用截止日期本來到年底,但國家説不讓用了,一時半會兒我也沒什麼急需的,乾脆買件值錢的東西吧。”

    記者在收銀臺前還發現,除了代幣卡,很多顧客手中還攥著該商場發的代幣券,有20元、60元的,據一位顧客介紹,這些獎券是在該商場節前搞的促銷活動中所得。

    時間:2月4日13:00

    地點:宣武門附近某商場

    該商場也正在舉行滿200送100禮券的活動,活動的日期是從1月19日到1月22日,但又有一個補充説明,該活動將延伸到2月15日。

    商場裏面的顧客也真不少,每個商品區都擠滿了人,而議論最多的也是怎樣將所得的代幣券用掉,兩位正在購物的年輕人正在合計,“不如咱們兩個合夥買東西吧,這樣所得的獎券可以充分利用,”“那也行,不過我今天真沒打算要買什麼。”

    記者詢問一些營業員如果禮券到期用不完怎麼辦,營業員回答“這是商場的規定,您最好儘快用完。”

    時間:2月4日15:00

    地點:阜成門某商場

    記者留意,在收銀臺交款的顧客不少也拿著該商場的代幣磁卡。

    也許是電腦系統出了故障,一位顧客持代幣卡交款時,被告知暫不能使用代幣卡。

    顧客:“那我手中有卡,總不能用現金吧。”

    營業員:“這只是暫時的故障,您先用別的銀行卡交款吧。”

    顧客:“那這卡截止到什麼時候。”

    營業員:“2月28日,不過到時候真錯了幾天,估計還可以用。”

    記者隨後在其他收銀臺前也碰到了類似情況,不少顧客抱怨紛紛。還有些持卡的顧客實在選不中需要的商品,就和一些持現金購物的顧客商量,互相交換代幣卡和現金。記者看到,一筆交換馬上就要談成,這時售貨員提醒買東西的顧客:“你要用了她的卡付費,買的東西一旦有問題也不能退了,你可想好了。”看來,用代幣卡購物的售後服務也不能得到保證。

    時間:2月5日13:00

    地點:崇文門附近某商場

    可能是因為星期一的緣故吧,商場裏購物的人不多,許多收銀臺都挂著暫停收款的牌子。但在交款的顧客當中,記者看到,手持該商場代幣卡的顧客也不少。記者詢問代幣卡使用截止日期,回答也是2月28日。

    記者手記

    暗訪發現,消費者手持的代幣券(卡)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通過單位發放的銀行代幣卡,一種是購物時返還的代幣券,形式不同,都有代幣功能,都是和國家有關規定相違背的。各大商場發行的代幣券(卡)給自己帶來多大的利潤,恐怕只有商場老闆在偷偷樂,表面上是方便了消費者購物,可實際,卻讓老百姓犯了難。面對手裏馬上要作廢的一大堆代幣券(卡),只得抓緊時間買東西,而像前面提到的商場買200送100禮券的活動,實際上讓消費者感覺其消費的權利被商家控制,消費者不知不覺就陷入了一個“溫柔”的陷阱裏。

    代幣卡的突擊消費造成各商場的虛火,但這有違正常的市場競爭規則,也絕非商場的幸事。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在緊急通知中説,發放使用代幣購物券和發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磁卡的行為,不僅違反財經紀律、擾亂金融秩序,而且助長奢侈浪費等消極腐敗現象。

    《北京青年報》 200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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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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