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近日向全省農民公佈了主要涉農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並在報紙上刊登舉報電話12358,希望通過此舉規範農村收費,防止農民負擔反彈,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
今年4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向全省農民朋友發出了第一封公開信,拉開了江西省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的序幕。近日公佈的《致全省農民朋友的第二封公開信》,則全面列舉了與農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這一新標準對農村義務教育收費作出了詳細規定。小學生、初中生除按課本標價收取課本費外,每學期分別收雜費及資訊教育費75元和90元,作業本費分別收10元和20元;被確定為貧困縣、貧困鄉的農村中小學實行“一費制”,小學生每學期95元,初中生每學期155元。
這封公開信還對農民生活和排灌用電、農民自用房建房、婚姻登記、計劃生育、農田灌溉供水、畜禽防疫檢疫和其他方面的收費作了明確規定,如土地證工本費每證10元,結婚證工本費每對9元,一胎生育證2元,二胎生育證3元,流動人口婚育證5元。
據了解,這封信近日將陸續發放到全省每個農民手中。
新華社 200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