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電子政務不能操之過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魯志強在此間舉行的雲南省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諮詢團第五次會議上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建設電子政務是個漸進的過程,不是趕時髦,不可操之過急。建設電子政務關鍵是要提高國家競爭力,與國際接軌,否則毫無意義。

    魯志強説,目前,一些政府部門對電子政務的認識不足,成為制約電子政務發展的一大因素,而電子政務本身不僅會推動全社會的資訊化進程,而且會促進政府機構改革。國內電子政務的發展缺乏宏觀統一規劃,沒有明確提出電子政務的發展目標,也沒有制定相應的發展規劃。“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與電子政務的統一性、開放性、交互性和規模經濟等自然特性産生了衝突。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在開展電子政務時往往各自為政,採用不同的標準,業務內容單調重復,造成新的重復建設。同時,電子政務發展的基礎條件不足,特別是技術的不足,影響了我國資訊化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整體的物質和技術條件還不能適應電子政務的發展。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只是把一些法律、法規、政策、條文從紙上搬到了網上,公開的資訊量少,資訊更新也不及時,網頁與網頁之間的連結渠道很少。這樣的政府網站缺乏與用戶的交流溝通,政府與上網公民之間缺乏互動性、回應性。

    魯志強認為,建設電子政務應該在工業化完成之後,後工業化時代即資訊時代背景下進行,而我國工業化還尚未完成,市場機制也還不健全。不能用傳統的思維、觀念來看待電子政務建設,尤其是中國的電子政務起步快,中央重視,更應該把它做紮實。做電子政務要做一個成功一個,成功一個促進一個,切忌一下子全部鋪開。電子政務建設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是趕時髦,不可操之過急。建設電子政務的關鍵是要提高國際競爭力,與國際接軌,否則毫無意義。政府要立足轉變行政職能,面向服務而不是管理。在資訊化方面也應該是政府資訊化先行,其他企業資訊化只不過是局部的組成部分。

    魯志強認為,電子政務建設的重點應放在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方面。電子政務的公共管理目標是規模適度,管理科學,體現公共服務最大化;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創造體制條件;加強機構改革,合理劃分職能,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推進行政業務流程重組。實施電子政務建設,是機制創新的原動力。由於種種原因,目前我國政府機關在理念、管理、運作手段上,都不同程度存在著條塊分割、部門交叉、效率低下等問題,容易導致不規範操作和脫離企業、脫離群眾的現象。因此要明確認識到電子政務建設是一個漸進而持續的過程,要分步實施,做到長遠與現實結合,電子政務與政府業務流程再造結合,以此促進各級政府發揮統一、高效、透明的職能。

    魯志強強調指出,建設電子政務首先要轉變政府行政職能,有錢並不一定能夠建成電子政務,電子政務並不是簡單的政府電子化,電子政務的關鍵是政務,電子只是工具,建立透明、高效、公開的辦公環境才是目的。政務就要涉及到改革,一方面是管理,一方面是服務,這兩個方面協調不好,真正的電子政務就難以實現。他説,超越現有體制來建設電子政務很難將工作展開。行政體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電子政府行為的改變,如果沒有採取政務改革措施就投入資金建設網路,也只能建成一個“死網路”。行政體制改革的成功並非一日之功,而且政府建立什麼流程,並不是專門為了電子化而提出的,而是為了簡化政府審批流程而設,所有核心是政府行政改革。所以,政府在現有體制條件下進行電子政務建設規劃時要考慮到行政機構改革後流程再造的問題,要考慮怎樣預留出技術升級空間,如果程式不合理,把所有審批繁瑣過程都搬上網並不現實。因此,在做規劃時,要從國家電子政務標準出發,兼顧現有流程,同時考慮將來變化。

    魯志強指出,當前中國電子政務建設的主要任務是:有計劃、有步驟地建設和整合統一的電子政務網路平臺,為在網路環境下實現各主要業務系統的互聯交換和資源共用,以及規範政府管理與服務創造必要條件;完善和建立一批重點的政務、業務系統;規劃和開發一批戰略性、宏觀性、基礎性和公益性的政務資訊資源;積極推進公共服務;基本建立起電子政務安全保障體系;建立電子政務標準化體系;完善公務員資訊化培訓和考核體系;建立並完善電子政務法律法規和制度。中國的電子政務建設並不是簡單地將政府電子化和網路化,而是不斷適應改革開放對政務工作的要求,以需求為導向,增強政府工作的科學性、協調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設透明、高效、勤政、廉政的政府。(孫國民 鄧道勇 楊建榮)

    《中國經濟時報》20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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