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加緊上市公司治理改革  

     目前在世界各地,投資者對公司在會計審計、大額資金流向、財務報表、公司管理層與董事會的制衡等問題的透明度要求越來越高。美國公司醜聞的曝光只是促使這種變化發生的動力之一。

    《商業週刊》發表報告指出,幾十年來,美國的企業主管和大權在握的基金經理一直對歐洲人和日本人大談採用美國的透明模式經營企業的好處。但是現在,美國公司骯髒的財務審計問題紛紛暴露,安然、安達信、網路股、電訊股醜聞頻頻曝光,即使通用電氣和IBM等大牌藍籌股也存在類似問題。股東欺詐、董事會玩忽職守、特殊利益集團等現象似乎説明,美國式的公司治理同樣漏洞百齣。

    歐洲公司治理研究所的德國經濟學家、企業家Marco Becht説:“美國的企業管理模式也不是一無是處。”Becht和其他經濟學家注意到,與一窩蜂採用美國公司治理模式不同的是,世界範圍內多種形式的公司治理模式層出不窮。Becht認為:“就象不能指望所有的國家都接受美國憲法一樣,公司治理模式也應該多種多樣。”從英國的公司治理改革看來,英國的模式與美國截然不同。比如,英國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無權設置“毒丸”阻止惡意收購,這個條款已於今年初正式生效。但是美國卻是發達國家中少數幾個擁護這項權利的國家之一。

    歐洲和亞洲的企業有他們自身的問題。在歐洲,去年10月瑞士航空公司的破産直接動搖了一向以嚴格要求和家族管理模式自詡的瑞士公司的基礎。瑞士聯合銀行和蘇黎士金融服務公司相繼遭到指責,批評這兩家公司都有高管人員存在濫用職權、漠視股東權益的嫌疑。自從瑞士—瑞典的電子電氣業跨國巨頭ABB公司私下向其前董事局主席、首席執行官Barnevik授予價值8900萬美元的股權曝光以來,北歐的公司治理問題也變得敏感起來。在德國,隨著一系列公司的破産,特別是傳媒帝國基爾希集團的倒閉,德國式的過時公司治理理念已經搖搖欲墜。

    德國即將發生的變化將改變德國式的資本運作模式。德國的上市公司以前只公佈年報,而且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一成不變。但是從今年2月份德國政府的一項議案傳出的資訊看,德國的上市公司將進行大規模的改革,包括公佈公司高管人員收入和披露董事會成員內部交易的相關資訊等。

    在日本,損害股東利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上市公司與銀行的關係密切,會計審計透明度極差的狀況正在改變,儘管進程緩慢。日本法務省已經準備通過立法,在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以剷除大多數公司的高管人員同時身兼董事會成員的弊端。該項新法律還賦予股東網上投票的權利。新力、日立及其他50家上市公司紛紛表示將在今年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時採用網上投票方式。

    自從1999年7月大宇公司破産以來,南韓也展開了一系列的改革。南韓政府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的至少半數必須是獨立董事,而且還要求持流通股超過0.01%的個人或機構在股價異動時接受質詢。

    當然,不管採取任何措施,上市公司欺詐和造假總是有機可乘。為了杜絕此類行為,必須先立法,然後切切實實地執行法律,只有這樣,公司治理環境才會得到改善。(張曉鳳)

    〈證券時報〉20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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