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娛樂圈六大理扯官司

    一個圈子就是一個江湖,人在江湖飄,能不挨飛刀?不過現在可不能像武俠電視劇裏:誰惹了我,我就要手刃仇人,快意恩仇。現代社會哪擱不平了,自然有相關法規做主,但對於娛樂圈裏的人來説,贏了卻有大把大把的銀子,萬一輸了還有望成為火爆一時的名人。看完今年國內娛樂圈的種種官司,就不會奇怪名人的火氣咋就這麼大了。

    

     欠債:劉曉慶VS王建中

    

    對對碰:今年年初,《策劃億萬富姐》的作者王建中因為自己在劉曉慶的《火燒阿房宮》當總發行人應提成發行費970萬元沒有支付將以前的老闆推向法庭。媒體熱炒數月後,法庭卻以“沒有法律依據,王建中不具備本案原告資格,駁回王的起訴。”這邊王建中還沒回過神來,那邊劉曉慶又在9月12日將一紙訴狀遞到法院,正式起訴《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的出版社光明日報出版社、作者王建中侵害其名譽權,索賠480萬。你打了我,我又打你,這個官司直到上月才開庭,不過兩個紅了眼的人鬧了半天仍然沒有結果,法庭的判決還是下不來。

    

    記者觀察:劉曉慶這兩年沒少打官司,從一直被別人告到反客為主告別人,劉曉慶越來越精與此道,如果在網上輸入“劉曉慶”三個字,內容多半都是官司。這客觀上保持了劉的高曝光率,同時因為官司,全國讀者也曉得了王建中這個人。雖然涉及賠償金額上千萬,但兩位都是贏家。

    

    真實指數★炒作指數★★★★★官司結果:劉曉慶不會輸,要贏也難。

    

     誹謗:田震VS南京某報

    

    對對碰:前幾天,《打火機》作者黃曉東撤回兩項訴訟請求,田震專輯《震撼》中問題也快解決了,而明天,鬧了幾個月的田震狀告南京某報官司也將開庭,今年在田震摔話筒事件之後,南京一家報紙刊登了那篇引起官司的文章,內容是引某圈內人的話“描述”了另一個田震。有人這樣侮辱自己,而且是在個唱之前,田震説:“不想打官司但我受傷太深。”

    

    不過官司也是一拖再拖,由於涉及到媒體,這事變得撲朔迷離,因為説這話的是“業內人士”,但這位“業內人士”現在仍然沒有現身,明天的法庭上南京某報是否會在法庭上公開該公司和這位員工的名字還很難説,不過,要求達一百萬的賠款即便田震贏了也判不了這麼多。名譽權這東西在國內還是玄得很。

    

    記者觀察:去年請田震到成都演出的單場價格是8萬,到現在要請田震沒有20萬是免談了,漲價是因為名氣上去了,可以肯定官司也無形中增加了名氣,和劉曉慶一樣,田震也是被別人告,也告別人,但還沒有劉曉慶那樣爐火純青。

    

    

    

    真實指數★★★★炒作指數★★★官司結果:很有可能是以南京某報道歉了事。

    

    

    

     盜播:崔永元VS減肥藥廠

    

    對對碰:這是歷時了兩年的官司,起源於崔永元1996年錄製的《實話實説》欄目,但後來那家減肥藥廠在崔永元不知道的情況下把這期節目加工一下以廣告的形式播出。央視一向有規定:新聞節目不允許存在廣告傾向,這當然關係到崔永元的飯碗。不過這個官司居然打了兩年,可見名人真想打官司還真不容易,直到今年2月20日,法院才裁定崔永元獲賠10萬元,被告在電視臺賠禮道歉。但錢是賠了,道歉卻沒個影子,無奈,老崔9月又找到法院要説法。但至今好像還是沒有結果。

    

    記者觀察:崔永元在節目中能説會道,但對於打官司他還是不在行,打這場真正跨世紀的官司沒有讓老崔多好多名氣,反而讓他越來越鬱悶,甚至還想到自殺。崔永元遠沒有那些名人老道啊。

    

    真實指數★★★★★炒作指數★官司結果:崔永元贏了,但要道歉,恐怕得換個媒體。

    

     侵權:臧天朔VS某網站

    

    對對碰:去年底,一家網站將臧天朔與那英、劉歡、朴樹、田震等30位國內知名歌手列在候選名單上,讓網民投票選舉“國內歌壇十大醜星”。臧天朔雖然不是帥哥,要説別人醜,而且是位居全國的十大醜星,臧天朔當然有口氣沒法出了。於是以侵犯人格權、肖像權、名譽權為由起訴網站,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20萬元、經濟損失65萬元、律師費10萬元,到今年9月朝陽法院作出判決,被判賠償精神撫慰金2萬元和經濟損失1500元。雖然錢上面大失所望,很少打官司的臧天朔還是表示滿意。

    

    記者觀察:網站評選醜星,當然是為了炒作,至於臧天朔是不是也借此炒自己一番就很難説了,名列“國內歌壇十大醜星”的不只臧天朔一個人,如果不是炒作的話,那也許是其他醜星太理解網站了。

    

    真實指數★★★炒作指數★★★官司結果:當然臧天朔贏了,不過網站也沒損失什麼。

    

    

    

     失約:潘長江VS觀眾

    

    對對碰:今年5月4日潘長江到湖南省新化縣參加了一場演出,明星到縣城當然很多人要來看了,但看完後潘長江卻被觀眾告上法庭。原因是“演出公然失信,不按約定內容進行;潘長江沒有按廣告中所説的內容去演,缺斤少兩”。觀眾是演員的上帝,被觀眾告了意味這什麼?

    

    潘長江馬上表示:“我以我的人格起誓,以一個軍人的身份起誓———我的演出對得起觀眾!”這個官司由於是老百姓告名人,加上有關各方不能如期到庭而一再延期,打這個倒楣官司的潘長江更表示,即使接到,他也不會親自前往應訴。

    

    記者觀察:畢竟這是個小演出,又沒有什麼記錄,觀眾要告名人也不能不講證據啊,估計潘長江也覺得這個官司沒有啥可打的,去那個小縣城打官司?又沒出場費,還不如多跑點演出。

    

    真實指數★★★炒作指數★★官司結果:這種官司有啥結果。

    

    糾紛:高曉松VS戴粼及多家媒體

    

    對對碰:這事就要回到去年了,歌手筠子自殺身亡,這件事情繞了幾個圈子跑到高曉松身上去了,由於和筠子有過一段戀情,他成了不少媒體攻擊的對象。這事還沒完接著他又和經紀人戴粼發生糾紛被全國的媒體大炒特炒,一時間,高曉松差點成了忘恩負義的代名詞。已離開搜狐的高曉松終於在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戴粼和國內20余家媒體的狀紙,當時他説:“我要告他們侵犯了我的名譽權,現在我就等法院受理開庭,估計過完年,這場官司就會打起來。”但年過完官司也沒有多大的進展,只有個別的網站在法庭外和高曉松和解道了個歉。他本人也松了口:“能道歉就成。”

    

    記者觀察:高曉松可以説在這個官司裏自己的好名聲輸得一塌糊塗,過了這麼大半年很多人回過頭看這件事情都覺得高曉松實在是撞上了最霉的霉神,估計就算高曉松想炒作也不會拿這幾樁事情來炒。

    

    真實指數★炒作指數★官司結果:不了了之。

    

    

    千龍新聞網 200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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