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房産免稅 遺産稅近期不徵

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 

昨天,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有關契稅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對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徵收契稅。

在“國稅函20041036號”的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徵收契稅問題做出規定,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徵收契稅。而稅總同時明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國家稅務總局是在批復河南省財政廳《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是否徵收契稅的請示》時發出這一通知的,一併抄送各省、市財政和地稅部門執行。業內人士認為,在遺産稅成為熱點話題的今天,稅總做出“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土地不徵契稅”的批復,也從側面説明瞭遺産稅在近期不會開徵,因為房屋和土地可以算是遺産中不可回避的一部分。中國稅務學會會長楊崇春也在本月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遺産稅開徵方案尚未形成,據他了解至今尚未有政府部門牽頭召集各方起草有關方案,更未聽説已經上報國務院。 (賀文華)

《北京娛樂信報》 200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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