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拆遷事件新隱情浮出水面

日前媒體曝光了湖南嘉禾在進行珠泉商貿城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以“四包兩停”的強硬政策推行強制拆遷一事(詳見本報5月19日國內焦點版)。“四包兩停”即指該縣公職人員必須保證他們的親屬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拆遷補償評估工作、簽訂好補償協議、騰房並交付各種證件並保證他們的親屬對拆遷及補償不滿意時,不集體陳情和聯名告狀;不能完成這一任務的將被暫停工作、停發工資,甚至是被開除或下放到邊遠地區工作。

5月12日,當地政府針對媒體報道做出書面回應,稱該項目不僅事關“縣城防洪體系建設”,而且是“縣城舊城改造的主體項目”,並稱媒體報道“偏信一方之言”、“內容嚴重失實”。

那麼這個開發項目是否真與“防洪”、“舊城改造”有關?之前媒體報道是否真有失實之處?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趕赴湘南小城嘉禾進行調查採訪。

一、商貿城開發事關“防洪”體系建設?

文件顯示此項目純屬商業開發性質

5月上旬,媒體開始對嘉禾以“四包兩停”這樣的強硬政策推行強制拆遷並引起當地群眾不滿一事進行曝光;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欄目也連續播出了有關此事的專題報道。針對媒體報道涉及的情況,嘉禾縣委、縣政府于5月12日做出了書面的《情況彙報》,稱“珠泉商貿城是縣城防洪體系建設的重點項目”。

記者看到,在這份《情況彙報》中該商貿城的防洪功能被放到了顯要位置——在計劃佔地89畝、涉及拆遷居民372戶的珠泉商貿城第一期建設中,商居用地只佔39.5%,而防洪和城市公共用地則佔到60.5%的比例;並稱該項目“融縣城防洪體系建設、商業貿易、改善人們居住環境和生活設施于一體”。

那麼當地群眾知不知道拆遷事關“防洪”大事呢?5月18日、19日兩天,記者先後採訪了多家拆遷戶,他們的説法都是一樣的:“從去年8月開始縣裏就多次派人到府做工作,每次都説這是一個商業開發項目,對嘉禾發展有好處,但是從來沒提過它跟防洪建設有什麼關係。這個説法是在前不久記者來採訪後才聽縣裏説的。”

此前嘉禾縣有關部門曾向本報記者提供了珠泉商貿城建設項目相關立項手續,其中包括原國內貿易局商業網點建設開發中心將嘉禾珠泉商貿城納入“全國商業網點建設開發試點示範項目”的回函在內的多個審批文件。記者仔細閱讀這些文件後發現,它們只涉及了商業開發和貿易發展內容,並沒有提及該項目與“防洪”體系建設有任何關係。

二、修建商貿城就能“從根本上解決水患問題”?

沖走孩子的河並非此河

為了證實該商貿城建設在“防洪”方面的重要性,嘉禾有關部門在《情況説明》中還做了這樣的表述:“項目建設區域防洪能力差,十年九澇……穿區而過的百泉溪,2002年‘7·1’洪災,縣城被淹三分之一,還有兩名小孩被洪水沖走……”而修建該商貿城後,百泉溪“溪面寬度則會由原來的平均5米增加到10米,溪床平均加深1.5米……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該區域的水患”。

5月19日上午,記者在嘉禾縣城找到了百泉溪,平均寬度在5米左右的它的確是穿城而過。一位住在溪邊的當地居民告訴記者,這條河在雨季的確經常漲水。但當記者無意中問起漲水原因時,這位居民卻把記者領著,沿百泉溪流向走了不到1000米,記者發現,就在這短短的一段距離中,卻有包括嘉禾縣人民醫院、縣城關派出所在內多家單位的居民樓或辦公樓直接建在河道上,這些建築物靠幾根粗大的水泥柱支撐在河道中,溪水從下而過,不少廢物堆積在水泥柱下造成水流減緩,而拆遷現場就在百泉溪流經這些建築物的下游位置。

如果商貿城建成後這一區域的“溪面寬度從平均5米增加到10米”,是否能將縣城的防洪體系“提高到50年一遇”,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該區域的水患”呢?根據現場情況分析,商貿城位於百泉溪下游,僅是拓寬此處溪面並不能解決整個縣城的水患問題;因為在它上游的那些樓房直接建在河道上,在漲水季節很容易造成行洪不暢導致水患。

記者隨後向那位引路的居民詢問百泉溪是不是曾經沖走過兩個孩子,她搖搖頭説:“沒有,沖走兩個孩子的是另外一條小河,叫丙穴溪。”説完她指點記者來到縣城的另外一個方向,這裡果然有一條小河,發源於附近的丙穴公園。居住在這裡的多位居民也都向記者證實,曾經沖走兩個孩子的並不是百泉溪,而是這條丙穴溪,這是兩條不同的河流,只是在出城方向交匯。記者又沿溪走到沖走孩子的河段附近,這裡溪面寬度只有一米多,與寬達5米的百泉溪有很大區別。

三、拆遷是為了“縣城舊城改造”?

嘉禾舊城在一里地外

除了“防洪”功能外,《情況彙報》中還強調説“珠泉商貿城是縣城舊城改造的主體項目”,並稱“該項目建設區域正處縣城的舊城區,居住環境惡劣……區內大量民房建於解放初期,陳舊破爛,擁擠不堪,雜亂無章,並與豬欄廁所混建……”

5月18日,記者來到拆遷現場。這裡位於嘉禾縣城最繁華的地段,目前已經拆出了一大片空地,但空地四週矗立的都是水泥樓房。周圍居民告訴記者,這裡的樓房修建時間並不長,也不屬於嘉禾舊城範圍。

那麼是不是原來建在空地內、已被強制拆除掉的房屋都是老房子呢?為此記者查看了多家拆遷戶提供的自家房屋産權證明,結果發現大多被拆房屋建於1990年以後,其中還有不少是2000年後才修好的房子,比如第一家被強制扒掉房子的李湘柱家,五層樓房2002年才建好。而據此前媒體報道,商貿城所在的區域內建築只有不到三成屬於舊房。

那麼嘉禾舊城又在哪兒呢?記者在拆遷戶的指引下找到嘉禾舊城,這裡距離商貿城所在區域大約有一里地,舊城建築的確都是非常老舊的瓦房,但周圍並沒有大規模拆遷的跡象。記者隨後登上附近的丙穴公園半山腰,從這裡可以清楚地看到,嘉禾舊城和商貿城拆遷現場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方位。

四、“拆遷補償安置措施到位”了嗎?

文盲拆遷戶受騙簽合同

在《情況彙報》中,嘉禾縣有關部門用大量篇幅介紹了為確保拆遷順利實施採取的措施,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到位”等“四個到位”,其中講道:“被拆人騰房後,由拆遷人按縣城房屋租賃市場價提供100-150元/月的過渡安置費。”並以特困拆遷戶李雙全為例,介紹了縣裏為其解決實際困難的種種“照顧措施”。

5月19日下午,記者找到李雙全家核實情況。李家房子非常破舊狹窄,只有不到60平方米。然而提起縣有關部門幫助他“解決困難”一事,40多歲的李雙全就激動地説:“根本不是這麼回事!”他拿出一份由他與嘉禾縣有關方面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讓記者看。記者發現在“臨時安置費”這一欄中全部畫上了斜線,也就是説縣有關方面無需為李雙全拆遷後的臨時安置付一分錢。

記者奇怪地問他:“你怎麼會同意簽這樣一個協議呢?”李雙全説:“從去年開始縣裏就多次來人跟我做工作,後來説把我女兒安排到縣賓館打字社上班,月薪800塊錢,還説可以無償得到一套新房,我才同意簽的。因為我跟愛人都不識字,簽合同時我問在場的縣領導,這畫斜線的地方是啥內容(即臨時安置費欄),他們説這是我應該交的手續費,因為考慮到我家的實際困難,免了,當時我心裏還挺高興。”

這份合同簽於今年4月29日;5月上旬媒體曝光此事後,中央電視臺記者趕到嘉禾採訪,縣裏讓李雙全“主動”找到央視記者“接受採訪”。“當時縣上跟我説,讓我跟記者講講縣裏是如何幫助拆遷戶解決困難的‘好話’,我就按他們説的跟記者講了,但後來縣裏還覺得我説得不夠。”

此後李雙全的女兒到縣賓館打字社工作,沒想到對方的實際情況是兩個月才發一次工資,一次才發500多元,並且還要讓李家先交500元押金,這與事先縣有關部門的承諾大相徑庭。李雙全這時才對自己簽的那份合同産生了懷疑,他找人看了那份合同後才發現,對方欺他不識字,不僅應付的臨時安置費全部“免掉”,也未保證他“日後能無償得到一套新房”。李雙全立即拿著合同去找負責做他家工作的縣有關領導,對方的回答是:“合同都簽了,這是有法律效力的。”

為此李雙全非常後悔,他説:“我真不該對中央電視臺記者説那些話,那是在騙人啊!”

五、當地領導真的制止過“四包兩停”嗎?

向電視臺悔過的同時“逮捕”三位拆遷戶

5月13日、14日兩天,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欄目連續播出了關於嘉禾拆遷事件的專題,對當地政府在處理此事過程中的一些做法提出了質疑。5月14日,嘉禾縣委書記周余武專門趕到北京,前往央視“説明情況”。5月15日,周余武在北京接受了本報記者採訪,當時他承認“四包兩停”的做法是“欠妥當的”,稱早在去年8月29日有關商貿城建設的政府工作會上,他就意識到該政策不妥,“要求停止這一做法”。

然而記者在嘉禾採訪時設法找到的相關材料卻顯示,2003年8月7日當地縣委縣政府聯合下發關於“四包兩停”政策的紅頭文件後,曾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除了“清查”縣公職人員與拆遷戶具體關係並製表外,還將縣政府各部門領導與拆遷戶“結對子”負責做工作。一位曾參加過去年8月29日工作會議的當地幹部告訴記者,會場上並沒有聽見周書記説過“‘四包兩停’不妥”、“要停止這一做法”之類的話。

此後當地160多位與拆遷戶有親戚關係的公職人員都陸續接到了縣裏下發的《督辦卡》,這些《督辦卡》上全都蓋有縣委書記周余武和縣長李世棟的大紅姓名章。而嘉禾縣政法委書記、拆遷工作負責人周賢勇也曾多次在當地電視臺新聞中露面,宣講“拆遷工作的重要性”。一位拆遷戶錄下的電視錄音上還有這樣的話:“拆遷是政治任務,拆也得拆,不拆也得拆!”

值得一提的是,周余武到北京“説明情況”後,中央電視臺取消了對嘉禾拆遷報道的重播。就在5月15日周余武在北京接受本報採訪並表示相關政策“不妥”的同一天,嘉禾當地警方將三位拆遷戶批准逮捕,其中包括最早被扒掉房子的李湘柱的父母及多次向國家和省有關部門陳情拆遷問題的70歲老黨員陸水德。

六、既是“招商引資”政府為何介入拆遷?

省委書記曾對此事做過批示但是一直未解決

在嘉禾拆遷事件中,當地有關部門一直宣稱“珠泉商貿城是對外招商引資項目”,但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類似的開發項目拆遷工作應由開發商和拆遷戶協商解決,政府部門不應該介入,但是在嘉禾不遺餘力做拆遷工作的卻一直是當地政府部門,絕大多數拆遷戶直到簽約時才見到開發商。

5月15日,本報記者曾向周余武提出“政府權力是否應介入商業拆遷”的質疑,周余武解釋説基層工作有很多“苦衷”:“在地方、在基層,如果政府不介入,開發商能自己做得了拆遷這樣的事嗎?很多事不能單純從理論上解釋。”(詳見本報5月16日《國內新聞版》)

而據此前央視記者採訪調查,嘉禾縣珠泉商貿城一期工程用地所在位置的商業用地基準價是1500元/平米,最低的每平米也是900元,但是在該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成交確認書》上,一期工程每平米土地的成交價只有808元,總價4800萬元;實際上當地政府把這片土地的出讓金按照100元/平米的價格包乾收取了,開發商總共只交了210萬元。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嘉禾縣政府把這210萬中的63萬元上交上一級財政後,剩下的147萬元又返還給了開發商,也就是説,原本價值4800萬元的6萬平方米土地中98.7%都變成了嘉禾縣政府給予開發商的優惠。

5月19日,記者在拆遷現場看到一塊剛豎起兩天的“珠泉商貿城門面安置建設規劃”的大招牌,令人意外的是,招牌上的“投資建設方”並非與拆遷戶簽訂協議的“珠泉商貿置業有限公司”,而成了“嘉禾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一位熟悉內情的當地幹部告訴記者,這個公司其實就隸屬於當地有關部門。

截至昨天發稿時,記者多次撥打嘉禾縣委書記周余武的手機,想就《情況彙報》與記者採訪情況存在巨大出入一事聯繫採訪,但是對方一直沒有接聽電話;記者又聯繫了縣委值班室提出採訪請求,對方工作人員稍後回答,已經轉告主管領導,之後再無回音;昨天上午記者又與嘉禾政法委書記周賢勇聯繫採訪,他説自己正在生病無法接受採訪,相關情況“《情況彙報》已經説得很清楚了”,“希望媒體不要再炒作”。

此外,記者還得知,早在今年2月,由於拆遷戶們意見強烈,湖南省委書記楊正午曾專門批示,要求嘉禾拆遷問題“逐一核實、解決、處置”;在這份批示後記者還看到了郴州市及嘉禾縣主要領導的簽字,但是直到媒體5月曝光,事情也沒有得到妥善解決。(曾鵬宇)

《北京青年報》  200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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