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瞭望》週刊刊文稱,反貪偵查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其目標是嚴肅社會主義司法改革的政治方向,發展完善有中國檢察特色的職務犯罪偵查制度。
為從體制和機制上保證反貪執法權的依法正確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這一制度在不影響檢察權的完整性和權威性的前提下,突出了外部監督的針對性和剛性,對檢察機關直接偵查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擬撤銷案件的、擬不起訴的三類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監督員依照程式進行獨立評議,從而把人民對執法工作的監督擺到新的高度。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為加強反貪工作,最高檢將以提高偵查裝備的科技含量和偵查隊伍的科技素質為基本任務,以資訊技術的應用為實施重點,落實當前、著眼發展、統一規劃、分佈實施。
長遠目標是到2007年,依託全國檢察數字專線網,建成覆蓋全國、安全高效的遠端偵查指揮系統。使得辦案一線的偵查裝備能夠保障指揮聯絡、快速反應、收集固定證據等辦案任務的完成,整個偵查隊伍的科技素質明顯提高,形成一支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偵查科技隊伍。
近期的目標是,今年200個大中城市的檢察院聯網進入全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指揮系統,1000個大中城市和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檢察院進入職務犯罪案件資訊管理系統,2000個檢察院建成訊問室監控系統。(莊會寧)
中新網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