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加大查辦職務犯罪 今年反貪立案偵查超過300人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14日在向廣州市人大代表彙報今年以來的工作情況時公佈的報告顯示,今年1至10月廣州加大了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力度,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88件301人,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報告顯示,其中貪污案68件78人,賄賂案183件185入,挪用公款案29件30人。立案偵查各類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1件42人,分別上升105%和91%。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700多萬元。

報告表示,廣州今年以來重點查辦了一批貪污賄賂大要案。全市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人民幣5萬元以上案件280件,佔立案數的97%,其中100萬元以上大案33件;查處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85件85人,其中副局級幹部要案15人。比較典型的案件有:原黃埔區副區長童建俊受賄案、原廣州市高速公路總公司副總經理梁與欣受賄案、原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楚源挪用公款4000多萬元等。

此外,廣州市還查辦了一批行業性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報告顯示,今年1至10月廣州市共查辦行政執法人員、司法人員貪污賄賂案件29件30人、金融保險系統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6件18人、教育系統貪污賄賂犯罪案件9件9人、廣州制藥行業貪污賄賂案件9件9人等。

此外,廣州市全面加強了對瀆職侵權類案件的檢察工作,重點突破了一批社會危害性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演職侵權案件,如查辦了原廣東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助理調研員(副處級)李永忠濫用職權案、原廣州市黃埔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綜合科科長玩忽職守案等。(記者 王攀)

新華網200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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