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貪專家為內地反腐支招:讓幹部薪高權小怕出事

    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香港律師溫嘉旋代表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為內地反腐敗工作支出三條“高招”:讓幹部薪高、權小、怕出事。

    他説,要有效遏制腐敗,就幹部本身來説,要提高他們的收入,同時削減他們手中的權力,使其不想犯錯也不能犯錯;就社會而言,國家要制訂完備、清晰的法律制度,對社會大眾加強“貪污腐敗可恥”的宣傳教育,形成各級幹部“怕出事”、不敢犯錯的法律、輿論環境。

    溫嘉旋是由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的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委員,該委員會是代表香港社會監督廉政公署的4個委員會之一。由於這一工作經歷以及作為一名執業律師、連續兩屆全國人大代表,溫先生相當關注內地反腐敗工作和司法改革問題。

    溫嘉旋説:“亞洲社會由於文化社會背景,相對容易滋生貪污腐敗。香港在廉政公署成立以前,也是貪污腐化盛行,警察在警隊、海關裏不貪污大概都很難生存。廉政公署成立20多年來,香港一直是世界上最廉潔的地方之一。”

    結合香港的成功經驗,溫嘉旋説,首先應該高薪養廉。在香港,政府官員的薪水一般比同等私人機構高出數十個百分點,這讓官員覺得沒有必要貪污。當然,目前在內地要提高幹部薪水須考慮國家財力負擔,但應該朝這個方向努力。

    他表示,在暫時無法做到高薪養廉的情況下,應該削減幹部手中的權力。行政審批制度本身就是貪污的溫床。成熟的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政府官員不參與市場運作,主要讓法律和市場規律來發揮作用。在香港,除了一些行業,“不需要官員批什麼”。溫嘉旋對內地目前開展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表示肯定,但希望力度、進度能更大、更快一些。

    “之所以大家不用找官員,是因為什麼事情法律都講得一清二楚。”溫嘉旋説。他指出,相比香港法律的嚴謹清晰,內地的法律法規條文往往太過模糊,行政程式也未完全做到公開、公平,這就為貪污腐敗提供了空間。只有讓法律真正“講清楚,説明白”,以及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才能壓縮幹部貪污腐敗的空間。

    溫嘉旋説,香港廉政公署連“小得要命”的事情都查。這對於內地反貪工作有一定借鑒意義。內地一些幹部往往以為只要不貪污太多,“吃點拿點沒啥”,實際上小錯往往是大錯的起點。因此,反貪工作要不分巨細,讓幹部戒慎恐懼,不敢有僥倖心理。他建議,既要加強對幹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也要從小學開始進行教育,使全體公民都樹立“貪污可恥”的觀念。

    對於內地目前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溫嘉旋説,中央一再強調依法治國,胡錦濤總書記提倡學憲法更是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過去5年來,內地司法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就,包括推行法官檢察官律師統一考試等,但改革的腳步還可以更快些。他建議,可以聘請香港一批退休的華人大法官到內地當顧問,因為他們既有豐富的、與國際接軌的司法實踐經驗,也沒有包袱和成見,有助於司法改革的推動。(記者 陳斌華)

    

    新華網 20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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