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

為制止亂佔濫用土地,防止突擊批地,抑制一些行業、地區固定資産投資過快增長,保證國民經濟平穩運作,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繼續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從現在開始,集中半年左右時間,繼續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清理檢查去年以來的土地佔用情況,整頓未批先用、徵而未用、亂佔濫用和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等問題;去年以來的土地審批情況,重點是新上項目的用地情況,整頓違反國家産業政策、超規劃、超計劃、越權和分拆批地等問題;耕地佔補平衡數量和品質的情況,整頓佔優補劣,佔多補少甚至不補等問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和使用情況,整頓隨意減免和侵佔、挪用土地有償使用費等問題;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情況,繼續整頓降低補償標準,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徵地農民補償費等問題;以及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中存在的問題。

(二)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管理。治理整頓期間,全國暫停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治理整頓結束後,對因檢查和整改不力,經驗收不合格的地方,報經國務院同意後,繼續暫停審批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直至達到規定的整改要求。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確屬急需的,報國務院批准;對已經國家批准且在規劃範圍內的衛生、教育等項目建設用地,按有關規定從嚴審批。暫停涉及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的各類規劃修改。對新批的縣改市(區)和鄉改鎮,要暫停修改涉及土地利用的各類規劃。

(三)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堅決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突破。要加強對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切實糾正擅自調整基本農田保護區、違法違規佔用基本農田、隨意變更土地用途等突出問題,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佔用基本農田行為;摸清基本農田現狀,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在基本農田保護方面的責任,將基本農田落實到村組、農戶和地塊。不得進行跨市、縣的基本農田易地代保,對已發生的要堅決糾正。

(四)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加強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追究有關地方、部門及其領導人的責任;對擅自突破年度用地計劃的,也要追究責任並扣減下一年度用地指標。各類開發區新增建設用地屬於農用地的,要納入當地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統一管理。

(五)嚴格執行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履行補充耕地義務,不能自行補充耕地的,要依照地方有關標準,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各地要嚴格按照建設項目佔地的數量,進行耕地佔補平衡,補充的耕地要在數量和品質上與原有耕地相當;嚴格控制易地佔補平衡,未經國務院批准,不許跨省域進行耕地佔補平衡。

(六)積極推進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要認真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加強省級人民政府對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基本農田保護、農用地轉用和徵地審批管理及批後核查、執法監督的責任。制定限制和禁止供地項目目錄,完善用地定額標準,嚴格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明確責任,加強配合,認真組織貫徹落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別是頂風違法違紀的行為要堅決查處。

新華網   200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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