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首次提出中國農村全面小康評價指標體系

近日在浙江召開的中國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研討會上,浙江大學等方面的專家首次提出了一整套中國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評價指標體系。

據介紹,這套體系以中共十六大關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農村發展的論述為依據,按照系統學原理,吸收國家統計局“基本小康”指標體系有益內核,利用國內外測評的指標體系辦法,結合中國農村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經過多次專家討論和反覆論證構建而成。

浙江大學卡特中心的研究報告提出,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指標體系的子系統層次由五個方面組成,分別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政治民主、生活品質和生態環境。經過多次論證後,最後確定了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非農從業人口比重、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基尼系數、森林覆蓋率、社會治安率、家庭電腦普及率等23項個體指標。

這23項個體指標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具有國際可比性的指標數據,中國全面小康標準大致等於2000年中等發達國家略微偏低的水準,現代化水準則相當於中等發達國家平均水準;另一類指標缺乏國際可比性,根據中國改革進程和發展趨勢預測來確定。

據專家介紹,這個評價指標體系特別突出四個方面:農村收入的提高,城鄉差別的縮小,環境品質的改善,政治文明的提高。因此在體系中分別對“經濟發展”、“生活品質”和“社會進步”三個子系統賦予25%的權重,而對“生態環境”子系統也賦予了15%的權重。指標體系對“政治民主”子系統也設定了具體的量化個體指標。即“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度”、“村黨支部雙推雙選率”和“三級政(村)務公開率”,分別需要達到90%。(潘海平)

新華網 200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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