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優惠政策: 中西部駐京機構可買經濟適用房

    北京市將出臺新的優惠政策,擴大設立駐京辦事機構的範圍。記者昨天從“實踐‘三個代表’,優化發展環境”主題教育活動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今後,凡具備財政支援能力並符合要求的縣級以上政府、省級政府部門及一定規模的企業均可設立駐京機構。中西部地區駐京機構可購買北京的經濟適用房。

    北京市經委新聞發言人馮海在新聞發佈會上説,除在購房、購車方面享受優惠外,各類駐京人員均可參加北京市組織的技術職稱社會化評審,可辦理社會保險、交納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北京市還將向駐京人員發放《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解決其子女入學問題。此外,駐京機構還可建立資訊網站發佈資訊。(崔紅)

    《北京晨報》 200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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