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收容站書記披露收容黑幕:6年搜刮上百萬元

    外來農民都被當做三無人員收容,6年搜刮上百萬元

    2003年6月10日,湖南《三湘都市報》以《滴血的收容》為題,報道了漣源市收容遣送站從1996年開始,通過給回扣與當地派出所勾結“收容”外來人員,並向每個被收容的人員收取500元至800元遣送費後放人的內幕。

    收容站原黨支部書記郭先禮是這則報道的消息來源,已退休的他主動向媒體披露了他所知道的內幕。據他統計,從1996年到2002年11月份為止,漣源收容站利用扣人索錢的手段,已經從一萬多名農民身上獲取現金320萬元。

    記者隨即趕赴漣源市進行調查。

    6月1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草案)》,本草案經修改並通過施行時,1982年5月國務院發佈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將廢止。

    ■從被收容人員身上賺錢

    漣源市收容遣送站(以下簡稱收容站)是一個很奇怪的單位,正式職工不過10人,臨時工五六個人,但是站長肖笑華的親屬包括肖笑華本人,就有7人。

    在漣源市,收容站是一個很讓人羨慕的單位。當地的農民説,站裏的職工獎金和工資一年可以發到三四萬元,而漣源鋼鐵廠(當地人公認的效益很好的企業)的職工一年的工資不過兩萬元。

    根據郭先禮和收容站職工A(根據要求隱去其名字)的介紹,漣源市收容站的主要“致富”手段其實非常簡單———和漣源市火車站訂立口頭協議,火車站派出所和聯防隊員以收容三無人員的名義,把經過漣源的農民扣下來,由收容站接走。據郭先禮説,聯防隊員每抓一個農民可以得到5元錢,而火車站則可以從每個農民身上得到50塊錢回扣。

    1997年的時候郭先禮正在管財務,他提供的一本賬目上,註明“11月8日,付火車站派出所1400元”,下面還記有“付火車站300元”和“付火車站派出所1600元”等字樣。

    火車站把人扣下後,收容站會派車去接。收容站一職工説,為了接人方便,站裏專門準備了兩輛車,每車可裝30多人。

    這些農民被接到收容站以後,立刻被搜身,如果身上搜出的錢足夠的話,這名農民就可以幸運地免受監牢之災,只要留下錢,便能帶著一張名目為“生活費”的收據離開。如果身上帶的錢不夠,收容站就會向他家裏拍電報,要求速帶800元來漣源收容站接人,這叫“自保”。

    收容站還有一些“輔助”的致富手段,比如到收容站探視被關的人一次收取10塊錢,和搜身時扣留下所有的零錢。在一張經手人為杜金輝的“今收到扣留物資”的表格中,吳六滿等四位農民分別被搜出10元、1元7角、3元和11元。按郭先禮的統計,1997年和1998年,收容站從農民身上搜走的零錢共有5000元之多。

    除了現金,身上值錢的東西也有可能被搜走。漣源市橋頭河鎮石坪村的李德凡是個“小富”的農民,2000年被關入收容站,他告訴記者,搜身時他一塊1700元的手錶和100多元的皮帶就被一個“劉幹部”拿走了。

    A説,如果被抓來的農民實在沒有錢,就會被強迫勞動,一般在收容站內部搞建設,或者到收容站開辦的農場去搞養殖,沒有任何報酬。

    這裡面最大頭的當然還是向被收容人員收取的“遣返費”,郭先禮的統計數字顯示:1996年,收容農民600人,收取費用12萬元,1997年收容800人,收錢18萬元,1998年收容人數為1100人,金額達到了28萬元,1999年更是“大豐收”,收容人數達到1400人,收到了32.5萬元。

    ■打工的農民成了最大的“財源”

    記者拿到了漣源收容站從1999年元月1日開始實行的最低收費標準。

    這份收費標準把被收容人員分成了三類:A類是有偷竊行為的輕微犯罪人員,B類指隨車叫賣、流浪失散兒童等人員,C類指一般流浪乞討人員。A類收費最貴,10日以內省外的就要1000元,B類的兒童也較貴,要800元,C類要600元。

    實際上,郭説,執行最多的是每人800元。每年7月份農活最忙的時候,每個被收容農民要交的“贖金”會降低為300元到400元。那時候是“雙搶”季節,很多地區的農民紛紛扒火車到湖南常德等地去打稻穀,當地話叫“扮禾”。

    A説,這些農民往往是有組織的集體外出,一般都有身份證或者是鄉鎮政府、村委會和當地派出所開出的三級證明。但是一到漣源,這些證明都沒有用了。站裏面開會強調,凡是收進來的人,一律填寫“三無”。郭先禮説,為找藉口,檢查時,有身份證的就管他要暫住證,有暫住證的就要計生證,有計生證就要他拿務工證出來,總找得到理由的。

    郭先禮在1999年的7月7日至24日,曾做了一個統計,結果表明,12日至15日間,收容站共收容外出打稻穀的農民46人,其中主要是本省花垣縣和溆浦縣的農民。

    這些錢也是要入賬的,記者看了一張“湖南省收費基金收款收據”,日期是2000年7月30日,上面的收款項目是“生活費用”,共有4179.80元。郭告訴記者,這筆錢就是他們7月8日到28日從被收容人員身上搜出的零錢。並不是所有人都乖乖交錢的,於是,為了給他們造成一定壓力,漣源市收容站工作人員A説,打人就不可避免了。

    ■食宿都遭到剋扣

    所有收容站的人和被關過的人都對裏面惡劣的住宿條件印象深刻。郭先禮介紹説,規定是每個人一頓是四兩米,然而層層剋扣,管食堂的就沒有給足,只有七八成,到食堂以後,煮飯的和那些搞勞動的再多吃一點,其他被收容人員一天吃兩餐也不一定能吃到四兩米。

    至於菜,李德凡説菜裏不放油,十天才會給吃一片肥肉。據A説,如此差的伙食是因為收容站食堂被站長的親戚承包了。按規定,這些人每天的伙食費是2.5元,但是真正吃到嘴裏的連5角錢也沒有。

    就是在這種條件下,半年後李德凡因重病高燒到41攝氏度才被放出來。

    ■收容站彼此“轉机”賣人

    從去年開始,收容站裏開始多了很多從廣東拉來的被收容人員。有火車拉來的,也有大汽車。

    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的農民徐澤虎就是從廣東莫名其妙被拉到湖南的。2003年元月10日,他在深圳下公交車時被深圳市南山分局收容,然後拉到了湖南懷化,後又被“轉机”到了漣源。

    在媒體採訪肖笑華時,肖笑華承認,他和外面很多收容所有聯繫,每拉過來一車被收容人員,漣源收容站要出的成本是2.2萬元錢。

    ■被曝光後受到整頓

    湖南《三湘都市報》6月10日以《滴血的收容》為題對漣源收容站做了報道。當地農民説,在14日左右,收容站開始放人,現在已經沒有被收容人員了。

    6月18日,記者採訪了漣源市民政局主抓收容工作的周建元局長,據她介紹,在《三湘都市報》的報道出來以後,婁底市與漣源市的主要領導都做了批示,二級政府已經成立了調查組,已經調查了三天,不久會有一個結果。收容站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職工證實調查組正駐在收容站內。

    此前,被《三湘都市報》報道過的岳陽收容所不僅停止了收容工作,而且已經拆掉了舊的收容站。當地民政局的艾科長表示,收容所的基建工作確實“需要改善”。

    6月13日,據《長沙晚報》報道,湖南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周本順11日上午在岳陽考察時要求:“對被依法收容的人員,也要照規矩辦事。”

    前書記坦言:向政府彙報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一套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在收容站工作的?

    郭先禮(以下簡稱郭):我是1984年從海南調到了漣源市收容遣送站的,那時的收容遣送站真正是大家都歡迎,用一句不恰當的話來説,有點兒路不拾遺的精神。

    當時上面的政策很好,外流人員收容進來,我們不打他、不罵他,問完話寫好材料後,做他們的思想工作,讓他們回家種菜養豬,勸他們(在家鄉)致富。他們吃的東西都是當地糧食部門提供的,我們收一個人以後,就(在表格上)打一個飯圈,以後憑飯圈到糧食部門領糧食,假如這個月吃了200斤糧食,我們就可以領200斤糧食回來,不要錢的。

    記:送他們回去不要錢嗎?

    郭:我們有出差補助,送一個人經常派兩個工作人員陪同,送到當地鄉政府。我們給外流人員買車票,不要他們出錢,然後回財政報銷,完全由政府出錢。這樣送人的效果非常好,他們很受感動,一般都不出來了。

    記:當時收容的主要是些什麼人呢?

    郭:都是些到外面打工回不去的。

    記:後來你一直在收容站嗎?

    郭:1984年我在收容站工作了兩三個月後,就借調到民政局去了。一直到1994年7月,我才又回到收容遣送站。當時前任站長死了,又調了一個新站長來,因為我是老同志了,比較熟悉下面的工作,就讓我回去協助新站長一起搞。不過有一個階段,沒啥事幹,工作停下來了。

    記:為什麼會停下來?

    郭:當時人可以由派出所送來,但是財政比較困難,沒有錢。後來糧食部門搞改革,也沒有糧食給我們了,所以收容工作就停了一段時間。

    記:那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亂收容的情況的?

    郭:1994年、1995年都沒發生那種事,一直到了1996年,我們那個站長心血來潮,説外面搞得很活躍啊,能夠從收容上搞來很多錢,得去學習學習。你站長説要搞,我也只能同意呀,就跟他一起去了。

    記:是去哪些地方學習?

    郭:我們就在婁底地區學習了一段時間,學習完後我們就自己搞。站裏向市委市政府打報告,彙報要搞收容工作。我們的工作是兩套,向政府彙報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一套。政府覺得站長在一線工作,了解情況,也就都聽站長的。

    記:實際上你們是怎樣操作的呢?

    郭:1996年的時候,我們跟火車站有個口頭協議,站長對火車站方面的人講,你們抓一個人,就給你們50塊錢,這是回扣。車站聯防隊就是實際抓人的人,抓一個給他們5塊錢。當時我是出納,管錢,這些事情賬本上都有。

    於是,他們就抓人送到我們這裡來,我們自己也去接。接來人以後,首先是搜身,搜完身以後就放在我們的監房裏。過一會兒,就把他們叫出來問材料,問完以後就打一個電報,根據他們的家庭情況,打一個電報回家,“速帶800元到我們漣源接人。”

    記:發電報有用嗎?

    郭:一説“速帶”,人家農村人就著急了,他不知道怎麼回事,以為自己的親友小孩犯法了,給抓起來了。你也知道農民的經濟情況是比較緊張的,讓他們一下子拿出一千塊兩千塊也拿不出來。有的人家自己沒錢,就會去向親友借。

    記:農民知道什麼是收容遣送嗎?

    郭:農民是不知道啥叫收容遣送的。他們來接人,看見我們這兒住的是監房,加上我們打了電報到村裏,村裏人就會傳,某某人的小孩子被抓起來了,還要幾百塊錢去贖他呢。他可能是在外面犯了什麼罪,要是不犯罪為什麼會被抓起來呢,不犯罪為什麼要拿錢去贖呢?農民普遍都是這種想法,那個人回去後就會受歧視。農民很樸素,歧視坐過牢的人,其實那些被我們收容的人只是看起來像坐牢。

    記:那些被抓的農民又是什麼反應呢?

    郭:被抓的農民也想不通,他們在外面打工,又沒犯法,我們把他抓回去,打一頓,還要了他幾百塊錢,他心裏當然不舒服。被抓以後,有的人會産生對社會的報復情緒,有的人家庭本來很幸福的,也搞得不和睦了。

    記:當時抓的主要是些什麼人?

    郭:就我們漣源來説,主要是農民,都是在外面打工的農民。

    記:用什麼理由抓他們呢?

    郭:沒什麼理由,就是説你是“三無”人員。反正你在我們火車站經過,我看你好像是扒車的,沒買票,我就把你抓了去。那些聯防隊的,反正抓一個人自己就能賺5塊錢。我們收容所要人,他們又不白抓,1個人5塊,10個人就是50塊了。

    記:最多的時候一天能抓多少人?

    郭:抓人最多的是“雙搶”(搶種搶收)季節,一天送來收容站的有五六十個。

    記:這些農民抓進來以後會挨打嗎?

    郭:會挨打的。看得我都怕,打得太厲害了,打得我心裏都發毛了。他們進了站就讓他們把東西放下,稍微慢一點,就揪住頭髮,一腳把人絆倒,然後搜身。收容站抓來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些無辜的人,被抓進站後,他們不服,和收容站講理、吵架,但他們是被收容的人,我們是收容站的工作人員,我們本身就是要搞他們的錢,他還跟我講道理,哪有道理講!此時收容站的人就會暗示監房裏的人把他打一頓。

    記:什麼人被關進來都要打嗎?

    郭:沒有區別,有錢的沒錢的都要挨打。有些被收容的不是農民,是外地的鄉鎮幹部,照打,進了這個門都一樣的。我們抓的人中大學生也有,多了。有時我們把(大學生被收容的)例子講給領導聽,他們也笑哈哈的。

    記:笑什麼呢?

    郭:笑大學生也會被抓呀。是大學生又怎麼樣呢,我們一樣讓他們拿錢來把自己贖出去。當地有的領導的親戚在外面被抓了,他還要找我們去説情,幫忙打個電話過去,開個後門,講一講能不能少收點錢。他們都是這種思想,以為抓了就要拿錢去贖的。

    記:這麼説收容站與收容站之間是有聯繫的?

    郭:當然有聯繫,各地收容站都是有聯繫的,反正都是一個系統的嘛,就像走親戚一樣。你們記者也一樣,你們廣州的記者要是到了長沙也會找當地的記者同行。

    記:最多時收容站能關多少人?

    郭:最多可以關到800人,滿員了,就得放一些人出來。

    記:一般要關多長時間?

    郭:關多長時間就要看你的經濟狀況了。收容以後,如果能在你身上搜出超過300塊錢,我們就放人,不管你了,開張票給你,寫上伙食費,你就不用進我們那個監房了,可以馬上走。沒錢,就打電報,有電話就讓你打電話讓家裏拿錢來。如果錢來得快,三五天就能走了。沒錢的人家要到處借錢,那就十多天半個月了。反正你的錢不來,我們就不放人,最長的被關了兩三個月的都有。

    記:如果實在是沒錢呢?

    郭:如果真的家裏又沒人又沒錢,就讓他們給站裏幹活。在我們站裏挑土,搞建設,做磚呀、種菜呀……有人監視,沒有任何報酬的。

    記:你身在其中,那為什麼後來決心要披露這些黑幕呢?

    郭:1996年開始搞收容遣送,慢慢的我覺得不對頭了,因為我也是農民的兒子,國家按財政政策發了工資給我們,為什麼還要從農民身上搞錢來給我們花呢?這是哪的政策呢?農民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歷來受到黨和政府的保護,我們為什麼要想盡辦法從他們身上搞錢呢?那些邊遠山區的農民,像貴州、湘西地區的,很苦的,他們一年到頭很難賺到錢,就只有去外面打稻穀,這是農村裏最艱苦的勞動。他們在外面打稻穀,一畝40塊50塊錢,賺到了錢從我們這裡過,就被抓了去。我慢慢地覺得這個做法不對頭,就開始向政府各級部門反映。

    記:那你們收來的錢怎麼用呢?

    郭:這筆錢我們都是自己花,除了發獎金外,站長就可以自由支配了。去年《三湘都市報》也寫了文章揭露,結果沒什麼用。有錢能使鬼推磨,漣源這個地方很窮的,有幾個省級貧困縣,很多地方都發不出工資,我們收容站能發得出獎金,人家就都看得起這個單位。

    記:根據你的了解,是不是很多收容站都有這種情況?

    郭:在內地,也只有膽大的敢搞到這種程度。在我們婁底地區,一共有5個收容遣送站,有兩個沒有搞。

    記:為什麼有的人明明不是湖南人也要送到你們這裡呢?

    郭:這就是奧妙了。我們搞收容遣送的目的是要搞錢,但是在我們漣源地區,沒有那麼多人,沒有人就沒有錢,怎麼辦?就想辦法,到你們廣東那裏去接人,接到漣源。從深圳到懷化,從懷化到漣源,這可能也是賣來賣去。

    記: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向上面反映這些情況的?

    郭:我從1997年就開始反映了。2000年收容遣送站因為不按政策收人,強迫勞動,打死了一個人,站長把責任全部推到我身上,我只好內退了。林茂正事件以後,他們把全部罪責都推到我身上,因為我妨礙他們抓錢了。

    記:那你害怕過嗎?有沒有人向你施加壓力?

    郭:有風險、有壓力的,我現在工資被停了,什麼都沒有,他們(亂搞收容的人)恨不得我死了才好。但是我已經56歲了,只要能把這些敲詐農民的人繩之以法,我死也瞑目!

    

    《北京青年報》 200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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