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近年來最大的一起國家工作人員涉嫌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的偵查工作近期終結,巨貪姜和平浮出水面,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審判。
現年51歲的姜和平是南昌縣人,大學文化,南昌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原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理事長、董事長、總經理(副廳級)兼江西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2年7月調南昌市經貿委任調研員。
2002年9月20日,經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檢察院決定以涉嫌受賄犯罪對姜和平進行立案偵查,同年9月24日,經南昌市人大常委會許可,省檢察院決定對姜和平執行逮捕。
經查,姜和平在1995年至2002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大搞權錢交易,在設備、原材料採購、貨款結算、借款擔保、基建項目招投標、紙張銷售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百餘次收受熊某、胡某、夏某等10余人鉅額賄賂。姜和平仍有鉅額財産不能説明其合法來源。另查明,姜和平道德敗壞,生活糜爛,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並與一姘婦生育一子,在此姘婦身上就花去160多萬元。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了一系列的窩案、串案。因姜和平一案牽出的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其他單位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案件27件27人;立案查辦行賄犯罪案件21件21人。在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15人,屬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國家工作人員17人,其中處級幹部10人。
目前,大部分案件已偵查終結,法院已宣判的8件8每人平均作了有罪判決。其中: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處處長鐘韶華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廠廠長姜小南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江西紙業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部副部長余北鈺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江西省糧油總公司原副總經理鄭林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涂超華)
《中國青年報》 2003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