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原社長、廣東原交通廳長涉嫌受賄詳情

  中共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前天(23日)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廣州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廣州日報社原社長黎元江案,省交通廳原廳長牛和恩案的查處情況。當地媒體金羊網·新快報對此作了較詳細的報道。

  日前,中共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對黎元江、牛和恩涉嫌嚴重經濟違紀違法問題分別進行了嚴肅查處。省紀委、省監察廳決定並報省委批准,分別給予黎元江、牛和恩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給予行政開除公職處分;鋻於黎元江、牛和恩已涉嫌犯罪,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黎元江:“報業奇才”非法斂財170余萬

  ——黎元江其人——

  男,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曾任廣州日報社長兼總編輯、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廣州市市委常委、廣州市市委宣傳部部長等職。1991年黎元江任廣州日報社長時不滿40歲,據稱是當時全國最年輕的黨報老總。

  黎元江在擔任廣州日報社總編輯、社長和廣州市委宣傳部長期間,涉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人民幣32.7萬元、美金2.9萬元、港幣1萬元;收受有關單位或個人以各種名義送給的款項共計人民幣108.58萬多元;收受禮金人民幣6.36萬元、港幣5000元。

  買地買設備都有“好處”

  經廣東省紀委、廣州市紀委聯合調查組調查,1992年8月至1993年上半年間,廣州日報社購買了花都區芙蓉鎮約200畝土地,用於建設廣州記者鄉村俱樂部。為感謝黎元江同意在芙蓉鎮買地投資,1994年中秋節前的一天,該鎮原鎮長朱某、鎮房地産開發公司經理楊某、副經理羅某3人代表鎮政府送給黎元江人民幣3萬元。

  1993年4月的一天,翁源縣青雲山制藥廠廠長許某請黎元江吃飯。席間,許某提出本廠週轉資金不靈,想向廣州日報社借款。黎元江表示同意,並提請社委會同意借給該廠人民幣250萬元。事後,許某以黎元江的姓名辦了一本人民幣1萬元的存摺,託人轉送給黎元江,黎元江用此款為兒子購買了一架鋼琴。

  1996年8月,黎元江同意廣州日報社通過香港維昌印刷器材公司總經理姜某代理向瑞士某公司購買總金額1700萬美元的兩條印刷機生産線;1997年5月,黎元江再次同意廣州日報社通過姜某代理進口100多萬美元的印刷設備。1996年底至2000年春節期間,黎元江先後共收受姜某送的美金1.9萬元、港幣1萬元。

  指示下屬購進滯銷新聞紙

  1995年底的一天,黎元江請廣東宏利貿易公司副經理羅某夫婦吃飯。席間,羅某向黎元江提出想代理廣州日報社進口新聞紙業務,黎元江表示同意。羅某從1996年下半年起至1999年和2001年代理廣州日報社進口新聞紙業務。黎元江還讓報社印務中心買下羅某賣不出去的紙張200多噸。為感謝黎元江的關照,羅某在1997年春節至2000年國慶節間,先後送給黎元江的妻子人民幣14萬元、美金1萬元和購物卡人民幣8.7萬元。黎元江知道妻子多次收受羅某的錢和購物卡,但沒有制止也沒有退回有關款項。

  違規截留境外鉅額廣告費

  1998年10月,應四川省《商務早報》總編輯陳某之邀,黎元江同意並多次派人前往四川協助陳某辦報。1999年至2001年,黎元江先後3次收受陳某送的人民幣共6萬元。經查,黎元江還用公款為其岳母裝修住房;對未經批准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並違規截留、少計境外廣告費收入港幣共8440.5萬元,致使報社偷逃稅收港幣共2639.81萬元應負主要領導責任。黎元江道德敗壞,生活糜爛,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的性關係。

  牛和恩:“修路功臣”關照准女婿一個億

  ——牛和恩其人——

  男,安徽人,1964年畢業於安徽工學院公路與城市道路專業。1982年底任廣東省交通廳公路工程處副處長,1983年6月任省交通廳副廳長,其後先後擔任省交通廳廳長、省政協常委等職務。牛和恩多年來一直分管重點工程建設,主管過開創國內紀錄的汕頭海灣大橋、虎門大橋、南粵首條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曾被稱為廣東交通行業的“功臣”。

  牛和恩在擔任廣東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涉嫌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57.3萬元、港幣26.2萬元、美金1.9萬元;濫用職權,為女兒的男朋友謝某攬工程牟利,給國家造成1.0031億元的巨大經濟損失。

  關照工程“抽水”200多萬

  1993年,廣東省交通系統離退休高級工程技術人員謝某、楊某、岑某等6人出資註冊成立廣東虎門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在牛和恩的大力支援和關照下,該公司從1993年至2002年5月在廣東省交通系統承攬了多項技術諮詢、施工監理工程項目。為感謝牛和恩的關照並期望以後能接到更多的工程,謝某、楊某、岑某從各自的紅利中取一份送給牛和恩。1998年及2000年,牛和恩分別打電話給謝某等3人,説要錢急用。謝某等3人共送給牛和恩人民幣208.3萬元。

  吃喝玩樂皆可“刷卡”

  1994年至2001年間,在牛和恩的關照下,電白縣機械築路公司經理楊某先後承接了廣東省交通系統6個多億的工程。1996年至1999年,楊某以牛和恩出國(或出境)需要零花錢的名義先後送給牛和恩港幣9萬元、美金1.9萬元。1996年春節至2001年春節,楊某在廣州外商活動中心先後送給牛和恩人民幣20萬元。1998年1月,楊某按照牛和恩的要求,為其辦理了牡丹信用卡,並存入24萬元人民幣。至2002年6月,牛和恩用此卡消費了14.6萬元。1999年至2001年,楊某為牛和恩在澳門、廣州等地賭博提供賭資共港幣17.2萬元、人民幣5萬元。

  濫用職權為準女婿牟利

  牛和恩在擔任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濫用職權,為廣東護神設施有限公司總經理謝某承接深汕高速公路東段護欄工程謀利,給國家造成1.0031億元人民幣的巨大經濟損失。

  謝某1996年4月與牛和恩女兒確定戀愛關係,1998年11月與牛和恩女兒結婚。謝某與牛和恩女兒戀愛期間,牛和恩在護欄工程一系列重大問題上濫用職權,為謝某謀利。

  一是嚴重違反規定,擅自決定將深汕高速公路東段護欄工程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的護神公司承包;二是違反合同和有關規定,多次批示或指示預借工程款給謝某,造成工程結算前已撥款1.175億元,超出工程預算總造價3700多萬元;三是超越許可權,未經有關部門定價,擅自確定護欄迫緊器及其基座的價格每套為606元(省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的核定價每套191.85元),僅此一項,謝某從中牟利3875.33萬元;四是濫用職權,指示下屬按護神公司擅自變更設計後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及其提出的無理要求進行結算,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據省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對同期施工的東、西兩段護欄工程進行比較,深汕高速公路西段146公里的護欄工程總造價為8282萬元,平均每公里造價56.72萬元;而謝某承接的東段140公里護欄工程總造價則高達1.802億元,平均每公里造價高達128.7萬元。並確認東段護欄工程造價畸高、工程品質差。經造價管理站重新核定,東段護欄工程的合理造價應為7988.35萬元。牛和恩濫用職權為親屬牟利,給國家造成1.0031億元的巨大經濟損失。

  經查,牛和恩還多次參與境內、境外的賭博活動。

  黎牛二人大搞“一言堂”

  省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各級黨組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

  有關負責人指出,黎元江案、牛和恩案的查處,是廣東省反腐敗鬥爭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腐敗分子徹底查處、嚴懲不貸的堅強決心。黎元江、牛和恩從廳級領導幹部蛻變為腐敗分子,令人痛心,發人深省。

  黎元江、牛和恩的墮落,其主要原因是放鬆了學習,放鬆了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理想信念發生動搖。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在省紀委二次全會上曾一針見血地指出:“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動的‘總開關’,理想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

  中共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教育、監督和管理。黎元江、牛和恩走上領導崗位特別是當上一把手後,大權在握,獨斷專行,作風霸道,大搞“一言堂”,把個人淩駕於組織之上。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黎元江、牛和恩淪為金錢的俘虜再次印證了這一點。必須完善各項監督機制,真正做到“領導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領導活動延伸到哪,黨組織的監督就實行到哪”。作為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不論權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都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任何人都沒有不受監督的特權,無論是誰,只要違反黨紀國法,都必將受到嚴懲。 (作者:溫建敏、粵紀宣)

 

  《新快報》200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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