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工商局監製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2003版從8月1日起發佈實施,原來使用的1999版裝修合同作廢。新版裝修合同增添了空氣品質不達標全額退款、施工設計要有環保預評價、裝修保修期延長至兩年等多項新內容。
據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秘書長崔世海介紹,近幾年建設部和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了有關建材、室內空氣環保等一系列國標及強制性條款,剛剛廢止的1999版裝修合同沒有收錄相關內容。
2003版新合同尤其強調環保裝修,增加了環保預評價計算書一項。崔秘書長解釋説,在裝修過程中雖然單個建材産品環保達標,但在一定空間內總量過大也可能導致污染超標,所以要求設計師進行環保預評價。合同中明確規定裝修結束後要進行空氣品質檢測。如果因裝修公司的責任造成環保不達標,裝修公司要負責返工,並每日賠償裝修總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空氣品質經治理仍不達標,裝修公司要全額退款。
新合同明確規定,在施工中不得拆除建設部規定的承重墻、隔墻、陽臺等;另外,在12點至14點及18點至次日8點期間不能進行敲、鑿、刨、鑽等産生較大噪聲的作業。同時還規定家裝保修期由原來的一年延長為兩年。
崔秘書長表示,家裝投訴居高不下,新生效的2003版裝修合同將減少此類糾紛的發生。另外,由於2003版新合同8月中旬才能印製完畢,現有的1999版合同在按照2003版合同修改和添加新條款後,仍可繼續使用。(藺麗爽)
《北京青年報》 200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