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昨日報道稱,美國俄勒岡州一名男子因在網際網路上濫發垃圾郵件,被判罰款10萬美元。這是美國首例反垃圾郵件案,反垃圾郵件的支援者們希望借此懲戒一些沉迷于發垃圾郵件的人們。
該男子名叫傑森 韓科爾,今年28歲。據估計,他在1998年共給華盛頓居民發了2萬封垃圾郵件,推銷一本名叫《如何利用網際網路掙錢?》的小冊子。
令韓科爾沒有想到的是,2000年7月18日,聯邦政府通過了《反垃圾郵件法案》,韓科爾成了該法案的第一個“犧牲品”。新法案規定,任何未經允許的商業電子郵件都必須註明一個有效的回復郵件地址,以便於用戶決定是否從郵件目錄中接收該郵件。該法案不僅使網路用戶的利益有了法律保障,同時也賦予了網路服務商對抗垃圾郵件的法律武器。
《反垃圾郵件法案》要求違反該法案的人每封郵件賠償500到5萬美元。(王建芬)
《北京娛樂信報》 200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