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求確保農戶土地承包權流轉依法進行  

    司法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中加強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工作。

    通知指出,最近,中央就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進行了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農村工作政策,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的政策,確保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長期穩定,對發展農村經濟,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使農村各項工作步入法治化軌道,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普法主管機關要集中一段時間,針對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在鄉鎮幹部和廣大農民群眾中廣泛開展黨的農村政策特別是土地政策和憲法、土地法、合同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要舉辦法律知識培訓班,對鄉鎮、村幹部進行集中培訓,提高基層幹部法律知識水準和政策理論水準。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在抓好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上,圍繞農村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積極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要加強工作的指導力度,指導基層依法制定自治章程或鄉規民約等各項制度,確保土地流轉等重大事項充分尊重廣大農民的意願,依法進行。

      通知要求,基層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服務所要當好基層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要積極介入到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工作的全過程,為廣大農戶提供及時、便捷的法律服務,對於急需法律幫助而又有特殊困難的當事人,要及時提供法律援助。要認真指導和幫助承包戶起草、審查、修改和訂立土地流轉合同,及時幫助辦理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合同變更、解除、重訂以及合同鑒證和辦證,並督促同當事人認真、自覺地履行合同。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對於已經發生的糾紛,要及時、主動地予以調處,避免事態的擴大和矛盾的激化,維護群眾正常的生産、生活秩序。

    《法制日報》2002-03-17


安徽穩定土地承包有新舉措
農村土地承包期至少三十年不變
農村土地承包將受法律保護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