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實施“陽光政策” “隱私”納入反腐視野  

    中國首都北京從今年開始實施一項“陽光政策”,在全國首次將建房、買房、子女結婚、出國等納入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申報範圍,以促進反腐倡廉。

    據了解,將涉及如此之多個人“隱私”的內容納入反腐倡廉視野,此前尚無先例。據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程世峨介紹,北京市今年還將貫徹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制度和禮品登記制度,進一步推廣國有企業廠務公開和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

    在中國革命戰爭期間及新中國成立後一段時期,曾盛行黨政幹部及其子女在擇偶問題上要報請有關部門審查的做法。這項旨在維護政治純潔的做法因干涉個人隱私早已被廢止;如今提出領導幹部要申報子女結婚等事宜,是為了防止少數人利用婚禮之便收禮送禮,與過去那種干涉個人婚姻的做法不可同日而語。

    一些專家將這類要求領導幹部和黨政機關公開有關資訊、保持黨務、政務透明化,接受社會的民主監督,防範腐敗的做法稱為“陽光政策”。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市長劉淇在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宣佈,北京奧運會不僅要體現“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理念,還要成為一屆“廉潔奧運”。

    他説,北京2008年奧運會組委會已經成立監督委員會,組委會內部設立了工程、財務等監督審查機構,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監督,以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管理,杜絕“醜聞”。“組委會的各項準備工作都將上網公佈,北京的籌備工作將是透明的。”

    據中國社科院最近調查,腐敗已成為去年中國城鄉居民關注的首位熱點問題。近年來,中國將腐敗問題提升到關係黨和國家存亡的高度,大張旗鼓地反腐倡廉。前年,原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因濫用職權、收受鉅額賄賂等罪名被依法處決,創下了新中國成立半個世紀以來因腐敗被處極刑的最高級官員。兩年來,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原瀋陽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一批幹部因嚴重的腐敗問題被依法嚴懲。

    近年來,中國從改革體制、機制和制度入手,標本兼治,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陽光政策”是諸多措施中的一項。

    《江南時報》2002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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