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思考與建議   

    中小企業是拉動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已超過8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其企業總産值、利稅總額和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企業的60%、40%和近60%,並創造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在區域經濟中,中小企業更是經濟發展的主力軍,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有了新的發展,但面臨的發展中的困難也不少,其中最大的困難就是資金融通問題。

    一、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現狀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發展中小企業,出臺了一系列支援中小企業進行産品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的政策,中央銀行和各類商業銀行也逐漸認識到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和巨大潛力,制定了若干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政策,央行還向中小金融機構發放用於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再貸款150億元,並再三要求各大商業銀行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支援中小企業發展。這些措施和政策的確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中小企業目前融資難問題。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中小企業融資仍受到諸多限制,其融資難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短期間接資金融通難度有所降低,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條件仍苛于對大型企業的條件

    部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管理的要求高於對大型企業,特別是對不發達地區的信貸管理的條件更高。能符合這些條件、具有合格資信等級的中小企業為數很少,這實際上將大多數中小企業排除在支援對象之外,同時也限制了基層銀行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性。有些省的一些經濟不發達縣的商業銀行已經上遷,縣屬企業借貸無門,生存和發展受到嚴重影響。

    2、中長期融資渠道不暢,中小企業長期權益性資本嚴重匱乏

    目前中小企業獲得的銀行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半年,只能用於填補流動資金的缺口。但中小企業需要的是較長期限的貸款,以便用於進行技術改造和廠房設施建設。目前許多企業為了發展,往往動用流動資金來搞技改和基建,結果導致流動資金緊張,這實際上還是其長期權益性資本匱乏所致。

    3、缺乏小型資本市場,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無門

    由於國內資本市場準入的門檻高,加上管理日趨規範,中小企業已很難像資本市場建立初期那樣靠虛虛實實的“捆綁上市”獲得上市資格,民營中小企業更被政策性地排斥在資本市場之外,無法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我國的二板市場雖早在籌劃之中,卻遲遲未能開闢,多數高科技型中小企業仍難以籌措發展所需的資金。而可為廣大中小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地方證券交易市場和風險資本市場則尚未列上議事日程,這類小型資本市場的缺如,使中小企業失去了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

    4、民間融資活動較活躍,但規模小且處於“非法”狀態

    由於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借貸無門,不得不從非正式的金融市場上尋找融資渠道。這些渠道有民間借貸市場、私募股本、企業互保加債轉股等,有的企業甚至全部靠拖欠貸款來週轉資金。由於這些民間融資活動多屬於政府限制的“非法集資”、“亂集資”範疇,故很難形成氣候。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中小企業信用體系極不完善,銀行普遍有惜貸行為

    我國正處於體制轉軌時期,市場發育不夠成熟,監督機制尚不健全,信用體系極不完善。在這種環境中,不少企業缺乏信用觀念,在交易和融資關係中不講信用,往往有意拖欠貸款,再加上地方保護、政府干預和懲治失信行為的法律法規缺位,使逃廢銀行債務現象日趨嚴重。企業違約後,銀行很難回收貸款本息,因此不得不加強信貸管理,提高放貸條件,致使惜貸行為比較普遍。

    2、擔保體系作用有限,運作機制很不健全

    從1998年起,各地政府即開始積極探索通過設立信用擔保機構的方式,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貸款難的問題。目前各類政府主導的信用擔保機構已有200多家,為一些中小企業提供了融資擔保服務。但擔保機構的分佈高度分散且很不平衡;管理機制也各不相同,有的擔保機構的主管部門是政府,更多的是有關部門如財政局、鄉鎮企業局、經貿委、工商聯等,機構章程和擔保辦法也各搞一套,有些做法與銀行貸款制度相矛盾,得不到銀行認可。此外,地方政府財力有限,設立的擔保機構普遍規模較小,很難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要。政府對擔保機構的資金支援多為一次性投入,後續資金和風險補償資金的投入機制尚未建立,而擔保機構多為自負盈虧的公司,為了減少風險,只能提高擔保條件並嚴把擔保業務辦理關。這又從另一方面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目前中小企業普遍反映擔保難,一是擔保手續繁雜;二是擔保費用高期限短。某企業反映,一筆100萬元的貸款,擔保機構要收取30%的保證金,銀行再扣下5%的保證金,企業只實得貸款65萬元。

    3、金融機構運用機制存在缺陷

    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是以少數大銀行為主,輔以若干中小金融機構(如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而形成的,其運用機制存在嚴重缺陷。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産權虛置問題仍未得到解決,由此導致銀行法人治理機構嚴重扭曲,內部人控制現象十分普遍,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貸款風險增加,經營效益嚴重惡化,故放貸能力和積極性均受影響,即使是股份制商業銀行也存在著産權制度不健全的問題,其背後的“老闆”仍是國有企業,故同樣存在所有者缺位及由此導致的內部控制和道德風險。改制後的城市商業銀行多從城市信用社的多級法人轉制而來,由於改制過程中過於“一刀切”,使得部分城市商業銀行出現虧損甚至支付危機,導致主營業務相對萎縮,經營能力下降,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既缺能力又缺膽量。

    三、關於緩解中小型企業融資困難的若干建議

    1、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

    2001年4月,國家經貿委、工商總局、公安部等10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中小企業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議》,這標誌著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開始起步。在今後數年內,建議政府下大力量建立健全符合市場經濟制度要求的企業信用制度,包括企業經濟檔案制度和個人信用體系。作為第一步,可嘗試建立企業信用記錄及公佈制度,如利用專門的資訊網和權威性報刊定期發佈“重合同守信用”中小企業、缺信用中小企業及産品品質抽查不合格的企業等名單,將那些毫無信用可言的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公諸於眾。然後,要通過人大、政府立法和設立行規等手段嚴肅懲處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及其負責人,“使不講信用的企業和個人付出高昂的代價”。最近北京市啟動了國內首家網上“企業信用不良行為警示記錄管理系統”,上海開通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深圳也在出臺《個人信用徵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這些舉措走出了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建立和規範化、法制化的第一步。

    2、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

    目前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擔保機構極少,遠遠滿足不了融資的需求。建議各級政府抓緊設立政策性擔保機構,最好每個縣至少設立一個。政府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必然帶有公益性和政策性目標,不宜採用有限責任公司制度。故建議參照國外特殊法人制度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進行規範。特殊法人可以盈利但不能分紅,故對其應執行特定的財務和稅收政策。擔保機構可吸收企業和私人資金,雖不能讓出資者得到分紅,但應允許以其資助的資金扣減其所得稅稅金,當出資者資助資金超過利潤的一定比例時,可以適當給予稅收優惠。還可以利用稅收和再擔保政策鼓勵各類民間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信用擔保。凡是經政府認證資格,並開展符合政府規定標準的擔保業務的民間機構,應享受減免稅政策,可以實行先徵後返的辦法,核對擔保實績後退稅。

    由於擔保收費往往不足以彌補代償損失,各級政府應對視扶持中小企業為長期政策,將擔保資金列入政府年度預算,同時應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商業銀行、企業和富裕者為擔保基金提供資助。

    目前的貸款擔保普遍缺乏風險補償機制和銀行風險聯動機制。國際上的慣例係由擔保機構承擔70%-80%的責任,其餘部分由協作銀行承擔。但我國缺少明確的制度規範,多數銀行將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轉嫁給了擔保機構,後者被迫承擔了100%的風險。建議政府在直接向商業銀行提供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貼的同時,制定規範以明確協作銀行與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攤比例;強化商業銀行考察評估中小企業貸款項目的責任及對不良貸款的追索義務。

    3、大力發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

    我國銀行體系由幾家大商業銀行壟斷的局面應當改變,預計我國入世後將加速這一轉變進程。當前,政府應大力發展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央行和各省金融管理部門應本著“規範標準、放開準入、強化監督、鼓勵競爭”的原則,儘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商業銀行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標準,風險管理制度、競爭規則以及監管辦法。對於中小金融機構,不論所有制如何,只要符合標準就應准予設立;只要出現違法就應及時依法懲處。為了穩妥起見,發展民營中小銀行可後走一步。

    4、逐步放開民間借貸市場,拓寬民間融資渠道

    目前,民間借貸和私募資本都是非法集資行為。但毋庸諱言,這些“非法集資”活動屢禁難止,甚至在一些經濟較活躍的地區仍十分活躍。這説明現有的融資體制既不能滿足投資者的投資慾望,也不能滿足融資者的資本需求。資金的供求雙方只能自己開闢市場,在法律和制度的規範之外從事投融資活動,對於這些類型的“亂集資”,不應該一律加以禁止,真正應該嚴格查禁的是不法分子進行的金融詐騙活動和政府官員參與企業集資的行為。對於民間主體進行的融資活動,不宜簡單地禁止,而應加以規範,將其納入正式的金融體系。通過對融資主體信用度、風險控制能力和還債能力的監管,既可將金融風險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內,又能大大促進民營經濟和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5、完善直接融資體系,發展多層次多品種資本市場

    發達國家為了擴大資本市場的作用範圍,提高資本市場的集中度及降低資本市場的整體風險,一般均建有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以美國為例,其資本市場包括全國性證交所(紐約、美國兩大證交所)、地方證交所、第三市場(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第四市場(大機構和投資家直接交易的市場)、納斯達克全國市場、納斯達克小型市場、UICBB市場(小額股票掛牌系統)、粉紅單市場等多個層次,其中後三個層次的市場是專門為中小企業的資本交易提供服務的,入市標準也逐層降低,在最低層的粉紅單市場,企業原則上不需要任何條件即可上市。為了發展中小企業,我國的中小資本市場必須建立起來。建議政府在創立二板市場以解決創業中後期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同時,考慮設立地方證券交易市場和風險資本市場。前者主要是為了達不到進入二板市場資格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後者則專門為處於創業初期的中小企業提供私人權益性資本。地方證券交易市場是一種區域性小額資本市場,可以由原證券交易中心、各地的資的最大通道。風險資本市場則有賴於調整現行政府主導的風險投資經營機制,建立和完善私人權益資本的募集制度和培育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

    在國內中小資本市場均未建立健全的情況下,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中小企業還可以到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對此我國政府未設任何限制,美方也有公司擬將我國中小企業引入納斯達克,擬借此提振華爾街的士氣。

    此外,中小企業的債權融資具有籌資迅速、不改變股權總量和結構以及綜合成本較低等優點,建議政府積極發展企業債券市場和長期票據市場,豐富資本市場的交易品種。

    6、金融機構必須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金融機構要搞好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一是要主動了解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分析中小企業可支援的條件,以增加潛在的信貸載體;二是對信譽好,前景較為樂觀的企業,要通過貿易融資、封閉貸款、短期授信等方式給予支援,以幫助企業儘快扭虧為盈;三是對已得到國家財政、稅收或基金支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企業自籌部分資金的前提下,要發放配套貸款;四是根據中小企業技術更新等發展需要,發放中長期技術改造貸款,以增強中小企業的技改能力;五是要積極開拓融資租賃業務,解決中小企業抵押不足、擔保難找的問題。

    中國網2002/3/3


農工黨:落實鄉級計劃生育“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思路和建議
農工民主黨2001年參政議政側記
農工黨:關於應在衛生部建立“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局”的建議
農工黨:按WTO多邊規則建立我國服務貿易競爭規則的建議
農工黨:關於建立醫療機構成本核算制度的建議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