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頒發《關於加強焚燒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禁止露天焚燒和簡易焚燒銷毀罰沒物資及假冒偽劣商品,維護良好自然環境。
往年的“3 15”消費者權益日和“6 26”國際禁毒日,廣東省有關部門為了造聲勢,擴大宣傳效果,總是選在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方,露天將查獲收繳的假冒偽劣産品和毒品付之一炬。
細心的讀者發現,廣東媒體對上月底粵港澳禁毒部門在深圳“6 26”禁毒大會銷毀1.6噸各類毒品的報道中,過往常見的露天焚燒場面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專門的垃圾焚燒處理廠進行毒品銷毀的新聞照片和文字。廣東省禁毒部門的官員對記者表示,之所以改革一下銷毀毒品的方法,用垃圾焚燒廠對毒品進行無害化銷毀,是為了“保護我們的環境”。(李四清)
新華社200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