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城市貧困:反貧政策開路 效率公平並舉

    民政部副部長楊衍銀12日指出,為解決在市場經濟體制轉軌中出現的“城市貧民”現象,中國應在向困難群眾提供物質救助的基礎上實施有效的經濟和社會政策,以剷除孳生貧困的土壤。

    楊衍銀在出席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民政部共同舉辦的“中國城市反貧困論壇”首屆國際研討會上説,這些政策主要涉及就業、社會保險及社會救助領域。

    她説,“中國的城市貧困是經濟高度發展下的貧困,單靠經濟增長並不能使其自然消除,必須為貧困人口提供平等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機會,以增強他們應對市場經濟挑戰的能力。”

    1990年以前,中國的貧困問題一直被看作是農村現象,主要因為當時城市貧困人口的絕對數量微不足道,僅佔人口比例的2%,約為400萬。隨著社會資源在市場經濟下進行配置、城市産業結構調整和福利制度“社會化”變革的不斷深入,部分競爭能力低下的勞動者開始陷入貧困。

    據民政部最新統計顯示,中國已有1985萬城市居民被列為城市貧困人口獲得了政府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為此,中國政府今年將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05億元,達歷史最高水準。

    國家計委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楊宜勇説,“物質救助解決了城市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這是中國在反貧困領域的勝利,但是貧困並沒有因此而消除。”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與南開大學針對2660戶低保家庭進行的一項調查,就業難、醫療費用高與子女教育負擔重是低保家庭面臨的主要困難,其中,已經退出低保的3.6%受訪對象主要是因為找到新的工作,生活狀況明顯好轉。

    楊衍銀説,從近期來看,中國城市反貧困需要採取有效行動幫助貧困者擺脫困難,恢復正常的就業和收入;從長期來看,最終要通過發展經濟和實行更為公平的分配製度,創造減少貧困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條件。

    她説,“中國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共同富裕就必須遵循社會關照的原則,為困難群眾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時堅持社會公平,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對在經濟和社會轉型中利益受到損失的群體提供必要的補償,使所有社會成員都能公平分享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成果。”

    為避免貧困者過度依賴政府和社會的福利救助,楊衍銀説,城市反貧困行動必須同時堅持效率原則,有效利用各種資源,注重鼓勵和幫助貧困者通過調動自身潛能去克服困難。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高級副代表倪榮國認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中國是一個成功的舉措,要使其在城市反貧困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必須建立一個更規範的評估體系,以衡量相關政策對居民收入、健康、教育和再就業能力的影響。”(程雲傑 王家全)

    新華社 200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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