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北京新車上保險沒有代碼“N”是假單  

    北京保監辦負責人與中國人保、平安保險等5家財産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車險業務負責人今天簽訂了一項《整頓規範車險業務責任書》,明確規定從8月15日起新承保的機動車險保險單如果無代碼“N”將是假保單。

    北京保監辦主任劉京生説,隨著北京保險市場主體的增多,保險公司經營業務的壓力逐步加大,北京保險市場目前出現了高比例支付代理人手續、以退費形式變相支付手續費等違規經營行為。甚至出現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機動車銷售十分火爆,但新車承保業務卻增長並不多的現象。為有效遏止車險市場的惡性競爭,規範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併為下一步全國車險費率改革創造良好的條件,北京保監辦決定在全國率先採取以明確第一責任人的形式,對北京機動車保險市場進行全面整頓規範。

    據劉京生介紹,此次整頓的重點是新機動車的承保。從2002年8月15日起,凡開展新機動車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必須在機動車輛保險單的保單編碼末尾加入代表新車業務標誌的代碼“N”,保證能從保險單編號上區分出新車業務與續保業務,並在電腦業務處理程式上作出相應的調整,確保新車保險業務能實現單獨統計和相關數據抽取。如果在2002年8月15日前,保險公司未達到整改要求,北京保監辦將暫停這家公司辦理新機動車業務。

    北京保監辦要求各家財險公司在經營新機動車保險業務過程中,保證嚴格執行《保險公司財務制度》第47條關於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的規定,不以任何形式給予優惠返還,不以任何理由批准和放寬分支機構支付保險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加大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嚴格審查車險代理人的出單資格,嚴禁本公司各分支機構授權未經北京保監辦批准的專業或兼業代理人出具車險保單,杜絕代外埠保險公司出具車險保單。

    劉京生進一步強調,各家保險公司車險業務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向北京保監辦申訴整頓規範車險市場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北京保監辦將為其保密。同時,對擅自和違規授權分支機構進行惡意競爭,故意擾亂車險市場秩序的第一責任人,北京保監辦也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罰,直至追究其領導責任。

    新華社200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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