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事件與神秘的香港廉政公署  

    近幾天,香港當紅歌星謝霆鋒被香港廉政公署扣留事件,成了香港媒體的頭號“熱點”。儘管36小時之後,謝霆鋒已經被保釋回家,但記者追“新聞”的熱度未減,以致鬧出在謝家遭報警、被驅趕的場面。

    據媒體報道,香港廉政公署的一位發言人介紹,對於謝霆鋒的調查是由一項行賄指控引起的。3月中的一天清晨,謝霆鋒的一輛黑色“法拉利”牌跑車,在香港中環紅棉道發生撞車事故。事後,有一個姓成的司機前往警署投案,自稱是“肇事者”。之後不久,廉政公署卻接到舉報,説是有人“頂包”。廉署據報對案件進行調查。根據初步掌握的資料,廉署懷疑當日肇事者是謝霆鋒而不是那個姓成的司機;因有警員收受了賄賂,從而允許謝霆鋒安排別人冒名頂替。

    據悉,按照香港有關法例,如果謝霆鋒涉嫌賄賂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成立,可能會被判監禁七年至十年及罰款50萬港幣。

    謝霆鋒事件的發生,再次引起人們對香港廉政公署的關注。

    令貪污分子聞風喪膽的香港廉政公署,已經接近“而立”之年了。可以説,這個特殊的機構,完全是被猖獗的貪污活動“逼”出來的。上世紀60年代後期,香港貪污之風越刮越烈,而負責執法的警方更是貪污受賄、包庇犯罪的“重災區”,一些英籍高級警員竟公開索賄,危害地方。廣大市民害怕惹禍上身,敢怒而不敢言。

    一次偶然事件,終於引發了熊熊大火,迫使港英當局不得不採取特別措施,解決貪污問題。1973年6月8日,正在接受涉嫌貪污調查的英籍總警司葛柏,居然成功地潛逃回英國了!消息傳出,立即引起廣大的港人震怒。飽嘗貪污禍害的市民走上街頭,抗議遊行,高呼“反貪污,捉葛柏”的口號。當時的港督麥理浩委任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葛柏逃脫原因及檢討反貪工作。幾個月之後,委員會提出了專門報告。為了排除警方一些人的干擾,港府採納委員會的建議,于1974年2月成立了獨立於警務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廉政公署,並即時接手調查葛柏案,全力緝捕這名香港有史以來級別最高的貪污警官。

    葛柏在香港任職警界22年,凈薪金收入不足77萬港元,但在無投資、無博彩的情況下,他的財富卻達430多萬港元。經過長時間的艱苦蒐證、取證,廉署首戰告捷,終於突破重重障礙,將逃離一年半的葛柏成功引渡返港審訊。葛柏最後被判處四年徒刑。廉政公署由此揚威立萬,成為遏制貪污活動的剋星。近30年來,廉署辦案無數,小到幾千元的非法“好處”,大到涉及數十億資金的重案,廉署把一批批敗類送上了審判臺。迄今為止,廉署偵破案件的最高紀錄是:案值66億港元的詐騙案,對貪污犯罰款1600萬港元。

    香港廉政公署獨立於其他政府部門,過去直接向港督本人負責;香港回歸後,則直接向特區行政長官負責。這一極其特殊的規定,確保了廉署的獨立性。它按照香港《廉政公署條例》、《防止賄賂條例》等法規賦予的特定權力展開工作,採取調查、預防、教育三管齊下的策略打擊貪污犯罪。

    廉政公署下設執行處、防止貪污處和社區關係處3個部門,現有1300多名工作人員。其中半數以上已經在廉署工作超過10年,還不少是廉署的“開國元勳”。

    據媒體報道,為了獲得市民的支援,廉政公署在成立之初,還組成了多個由社會人士組成的專責委員會,代表市民監察廉政公署的運作情況,任何案件若沒有得到審委會的同意,廉署都不會中止調查,即使是對於一些很知名的“公眾人物”也不會網開一面。就在謝霆鋒事件前兩個月,廉署還因非法“週邊馬”集團案而拘捕了20多人,其中包括非常出名的香港賽馬冠軍騎師霍達。

    向廉署舉報貪污非常簡便,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親自到廉署的舉報中心,24小時接待;打舉報電話;寫信舉報。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廉署都採取嚴密的措施處理,確保所有資料絕對保密,以保障舉報人權益。一般情況下,廉署在接獲舉報48小時內就安排與舉報人見面。之後按一定程式審慎處理每宗案件,若舉報與貪污無關,則會視情轉交其他機構處理。

    當然,廉政公署的權力也不是“無限”的,它也要受到相應的制約。比如,在司法監督之下,廉署行使某些權力前,須獲得法庭的准許。而對於法官就調查工作提出的意見或批評,廉署會謹慎研究,並會就執法程式進行檢討,以確保權力不被濫用。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還委任了大約40名社會賢達,組成4個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政公署各方面的工作。委員會包括: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署的整體工作方針及提供政策上的意見;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署的調查工作;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向廉署建議防貪研究的優先次序及審閱廉署完成的所有防貪研究報告;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向廉署建議推行倡廉教育及爭取各界支援的策略。

    廉政公署還有完整的自身監督系統。內部,從一成立,就設有一個內部調查及監察單位,名為L組。廉署人員如被指稱涉及貪污或相關的刑事罪行,L組會進行調查。律政司司長則會就該組處理的每宗個案給予法律意見;而已完成調查的個案均會提交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進行審議。外部,有獨立運作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專責監察及復檢所有針對廉署的投訴。委員會主席由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出任。

    打開香港廉政公署的網頁,14個大字撲面而來:“不懼不偏,打擊貪污,同創廉潔社會”。這就是廉署的宣言。而就在同一網頁下面,也堂堂正正地公佈著對廉署的監督舉報電話。

    這就是香港的廉政公署。謝霆鋒之後,下一位被請進去“飲咖啡”的又會是誰呢?

    人民網 200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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