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頭號假幣案”七主犯汕尾伏法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廣東汕尾特大假幣案主犯卓振沅等7人今天在當地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不法分子卓振沅、卓鐮貌、張澤湯、周家棟、張林棋、文志武、張惜濤7人,自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互相或與他人共同勾結,在廣東的陸豐、普寧等地,大肆進行印製假人民幣的犯罪活動,印製假幣總額達6億余元。其中,卓振沅參與印製假人民幣6次,印製假人民幣6.15億余元;卓鐮貌參與印製假人民幣3次,印製假人民幣2.95億余元;張澤湯參與印製假人民幣1次,印製假人民幣2.71億余元;周家棟參與印製假人民幣5次,印製假人民幣3.38億余元;張林棋參與印製假人民幣2次,印製假人民幣2400萬餘元;文志武參與印製假人民幣3次,印製假人民幣1.56億余元;張惜濤參與印製假人民幣1次,印製假人民幣1.39億余元。

    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並於去年9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卓振沅、卓鐮貌、張澤湯、周家棟、張林棋、文志武、張惜濤7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産;同時,還以偽造貨幣罪、購買假幣罪、運輸假幣罪分別判處其他5名同案犯罪分子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分別並處沒收財産或罰金人民幣10萬元。宣判後,卓振沅等7每人平均不服,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後,于去年12月作出裁定,駁回卓振沅等7人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卓振沅等人相互或與他人共同偽造人民幣,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而且在本案中都起了主要作用,均係主犯。他們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罪行極其嚴重,均無法定從輕情節,都應依法懲處。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最高人民法院於今年2月6日作出了該案核準死刑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強調指出,偽造貨幣是一起嚴重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經濟犯罪。廣東汕尾特大假幣案,是建國以來最大的偽造假幣案,也是人民法院判處刑罰最重、打擊力度最大的案件之一。對這類嚴重破壞正常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必須堅決依法嚴懲,以確保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新華社 2001年2月08日


京城最大的假幣案今天宣判
北京最大假幣案昨開庭
北京各級法院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假幣犯罪
失衡的假幣處理條款
斬斷黑色“潛流”——京鐵警方偵破特大販運假幣案紀實
建國以來最大的反假幣行動圓滿結束
“假幣”惹出侵權案
銀行金庫查出十四萬假幣 出納作案以假換真
貴州搗毀一製造假幣黑工廠
西安市公安局偵破假幣犯罪118起
福州查破今年以來福建最大假幣案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