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無資格的網站提供證券諮詢服務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答了大家就貫徹《關於規範面向公眾開展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所提出的問題。

    問:《通知》的特點和適用範圍是什麼?

    答:《通知》的特點是保障權益與規範業務相結合;其核心內容是執業回避、執業披露和執業隔離;其規範方式是事前預防與事後查處相結合。

    誠信原則、隔離制度和民事責任的規定適用於所有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的場合。

    問:《通知》中所要求的“薦股”資訊披露如何執行?

    答:“薦股”不僅指就買賣具體證券的可行性提供建議,還包括對具體證券的分析和評價。

    在評價或推薦具體證券時,要向投資者和監管部門進行是否有利害關係的資訊披露;在事前無法保證能依《通知》的要求進行資訊披露時,只有選擇不向公眾評價或推薦具體證券。

    問: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應怎樣遵守《通知》中所要求的隔離制度?

    答:在業務管理上,證券公司要從保護客戶合法權益、改善公司治理和加強內部風險控制的高度,來建立研究諮詢業務和其他業務之間的“防火牆”和相應的管理制度。證券公司在營業部內對客戶的諮詢服務不需要相關人員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但是,當前有些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工作人員超出本機構範圍,通過媒體等方式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有的證券公司營業部從外面聘請的諮詢人員不具有相應的業務資格。這些做法不符合有關規定,應予以糾正。此外,按照《通知》有關回避條款的規定,在涉及證券公司擔任承銷商或上市推薦人的證券的路演活動中,該證券公司及其證券投資諮詢執業人員不能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專業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在從事涉及證券一級市場的財務顧問業務時,再從事相關企業的投資諮詢業務,其間存在利益衝突,應當建立“防火牆”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此外,我們在近期的現場檢查中發現,一些諮詢公司與母公司、券商營業部等的關係過於緊密,在業務、財務和人員等方面沒有分開,需要及時改進。

    問:通過網際網路、電腦軟體等方式提供諮詢服務的企業如何遵守《通知》的規定?

    答:開辦網際網路站的企業、電腦軟體的開發商和供應商,在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情況下,其網際網路站和電腦軟體只能作為證券市場資訊傳播的載體,法律法規不允許上述機構就證券市場、證券品種的走勢,投資證券的可行性,向他人(包括特定客戶和不特定客戶)提供分析、預測或建議的任何資訊;也不允許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利用網際網路站、電腦軟體向他人(包括特定客戶和不特定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市場、證券品種的走勢,投資證券可行性方面的諮詢服務。請廣大投資者予以監督。

    一些網站尤其是財經類的網站,利用“網上理財工作室”、“個人股評專欄”等多種形式的欄目,為有些未取得業務資格的機構和個人違法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活動提供便利。另有一些機構和個人利用培訓班或股民學校、股票分析軟體、股票VCD、DVD等産品推介和銷售的機會違規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活動。在此提醒各相關網站、機構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自覺遵守法律。

    問:對於目前證券市場上存在的無資格執業現象,你們將採取什麼措施?

    答:按照《證券法》和《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必須取得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業務許可。目前,有些諮詢機構雖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卻未依法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授予的業務資格,而擅自從事證券、期貨諮詢(顧問、策劃)業務,有的甚至以免費諮詢服務為幌子,從事代理證券、期貨交易等非法活動,這些行為帶有很大的投機性和欺騙性,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構成威脅,極易引發風險。

    在此特別強調,證券公司的營業部和服務部不得與無諮詢業務資格的機構和個人合作,以“理財工作室”、“股市沙龍”等方式進行違法活動。如有違反,將按照無資格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給證券公司以處罰。

    問:進一步規範證券投資諮詢行業,是否意味著將要拓寬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空間?

    答:證券市場的規範發展和我國加入W TO,將給證券投資諮詢行業的生存和發展環境帶來巨大變化,我們應當用更加積極主動、開放樂觀的態度來認識證券投資諮詢行業的未來趨勢。

    未來幾年,隨著市場化和國際化步伐的加快,我們將探索證券發行上市、上市公司購並重組等環節對證券投資諮詢服務的需求;將隨證券市場結構的完善和投資者結構的變化,發揮專家理財的積極作用,以滿足不同類型投資者的需求,認真研究建立投資顧問制度的可行性,推動有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和完善;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法律法規,支援境內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與境外的相關機構合作,讓服務品質好、信譽卓著、人才素質高、規模效益好的諮詢機構在市場競爭中發揮應有作用。

    要應對加入W TO的機遇和挑戰,我國的證券投資諮詢行業必須儘快提高業務水準和職業操守。眾所週知,成熟市場的競爭,更多的是比信譽、比服務、比管理。市場競爭成敗的關鍵是企業的是否注重管理水準、優秀人才和對客戶的服務,是否注重自身長久的市場形象的塑造。及早規範證券投資諮詢行業,推動整個證券投資諮詢行業服務品質的提高,促進證券分析師良好形象的重塑,其意義十分深遠。

    

     《中華工商時報》200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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