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媒體報道,紐約市地方議會15日批准了一項法案,正式確立了同性戀伴侶的“婚姻”地位。但這項破天荒的立法一經通過就引起了更激烈的爭議。
同性戀與異性戀待遇一樣
據報道,紐約市議會當天以34票贊成、7票反對通過了這項法案。該法案將“婚姻”這個神聖的字眼賦予了同性戀家庭,使同性戀伴侶今後在紐約市地界內能夠享有同異性婚姻一樣的權利。同時,紐約市公務員中的同性戀伴侶今後也能享受一系列的“已婚福利”。這項法案還對來自外州的同性戀們網開一面:如果一個外州的女同性戀者在紐約遭遇車禍,她的伴侶將以合法身份為她取得賠償。
紐約走在同性戀運動最前沿
在美國,同性戀“夫婦”得不到法律的承認。克林頓簽署的《婚姻保護法》明確規定了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定義,並且禁止州與州之間互相承認同性戀家庭。不過,這並沒阻擋住同性戀家庭在美國的迅速發展。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1998年,當時的紐約市長朱利亞尼簽署法案,規定兩人未婚同居一年後,就可以登記為“家庭夥伴”,享有與已婚夫婦同等的待遇。據統計,當時共有17000千多人通過這種方式結成了“家庭夥伴”,其中有1/3是同性戀者。也就是從那時起,紐約同性戀者的權利才得到法律的保護,但作為“婚姻”仍不被社會認可。
不過,今年6月,布希總統簽署法案,同意在“9 11”事件中喪生的執法官員的同性戀伴侶可以獲得遺産。這使得同性戀權益爭取者們大受鼓舞。紐約此次立法保障同性戀者權益的提案似乎是“順應形勢”。
反對者的異議一針見血
這項法案通過後,在紐約各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法案的起草者説,使用“婚姻”這個詞表明瞭紐約促進同性戀關係合法化的決心。同性戀婚姻的支援者們也認為,這種婚姻是美國憲法賦予的一項權利。但反對者們卻尖銳地指出,這項法案“冒天下之大不韙”,同性戀婚姻是“道德敗壞”和“危險”的,這將削弱傳統的婚姻制度。更為嚴重的是,承認同性戀伴侶的所謂“婚姻關係”很可能在雙方權益分享方面製造更多的、情況更為複雜的司法糾紛,甚至是倫理上的混亂。可以預料的是,有關同性戀婚姻的爭論還將持續下去。
大洋網 200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