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發佈時間:2017-07-27 11:48:28 | 來源:中國物聯網 | 作者:佚名 | 責任編輯:胡俊


  (六)壯大核心産業,提高支撐能力。加快物聯網關鍵核心産業發展,提升感知識別製造産業發展水準,構建完善的物聯網通信網路製造及服務産業鏈,發展物聯網應用及軟體等相關産業。大力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物聯網骨幹企業,積極發展創新型中小企業,建設特色産業基地和産業園區,不斷完善産業公共服務體系,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物聯網産業集群。強化産業培育與應用示範的結合,鼓勵和支援設備製造、軟體開發、服務整合等企業及科研單位參與應用示範工程建設。
  (七)創新商業模式,培育新興業態。積極探索物聯網産業鏈上下游協作共贏的新型商業模式。大力支援企業發展有利於擴大市場需求的物聯網專業服務和增值服務,推進應用服務的市場化,帶動服務外包産業發展,培育新興服務産業。鼓勵和支援電信運營、資訊服務、系統整合等企業參與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的運營和推廣。
  (八)加強防護管理,保障資訊安全。提高物聯網資訊安全管理與數據保護水準,加強資訊安全技術的研發,推進資訊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評估機制,有效保障物聯網資訊採集、傳輸、處理、應用等各環節的安全可控。涉及國家公共安全和基礎設施的重要物聯網應用,其系統解決方案、核心設備以及運營服務必須立足於安全可控。
  (九)強化資源整合,促進協同共用。充分利用現有公共通信和網路基礎設施開展物聯網應用。促進資訊系統間的互聯互通、資源共用和業務協同,避免形成新的資訊孤島。重視資訊資源的智慧分析和綜合利用,避免重數據採集、輕數據處理和綜合應用。加強對物聯網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分析和風險評估,避免重復建設和不合理投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形成發展合力。建立健全部門、行業、區域、軍地之間的物聯網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物聯網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研究重大問題,協調製定政策措施和行動計劃,加強應用推廣、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産業鏈構建、基礎設施建設、資訊安全保障、無線頻譜資源分配利用等的統籌,形成資源共用、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和各環節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協同發展效應。加強物聯網相關規劃、科技重大專項、産業化專項等的銜接協調,合理佈局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和産業化項目,強化産業鏈配套和區域分工合作。
  (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建立健全有利於物聯網應用推廣、創新激勵、有序競爭的政策體系,抓緊推動制定完善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建立鼓勵多元資本公平進入的市場準入機制。加快物聯網相關標準、檢測、認證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完善支撐服務體系。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積極開展物聯網相關技術的智慧財産權分析評議,加快推進物聯網相關專利佈局。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