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政策影響以及房市的不斷攀升,一些人開始熱衷炒房,這一類特殊團體被稱為炒房團。
産生背景
2003至2004年,房地産市場最響亮的一個名詞就是“炒房團”,對炒房團和炒房行為進行報道、論述的很多,支援者與反對者隊伍都相當龐大。
行為類型
雖然不同的炒房團和炒房者的炒房方式不同,但是炒房的主要目的都是獲利。從牟利方式看,主要有以下幾種炒作房屋的行為:
一是通過團體購房,以團購形式增強和開發商談判的能力,壓低價格整體買入,之後再以零售價格獲得回報。它類似于商品買賣中的批發與零售,其購房的目的是賺取零售時的差價。
二是通過新聞炒作、影響房地産市場價格,再通過房地産交易獲取利潤。這與房地産市場不規範,市場資訊不透明,缺乏必要的監管機制,對虛假廣告打擊不力密切相關。
三是虛假交易。包括開發商的洗售行為以及炒房團的相對委託行為。開發商的洗售行為是是開發商先預售或銷售部分商品房(期房),由預先安排好的同夥(炒房者)配合買進,繼而退還開發商,取回價款,這種行為是一種不改變實質所有人而對同一商品房(期房)賣出後又買回的操縱行為。
四是一些炒房團(包括個別炒房者)以實際交易操縱的方式炒高房地産。炒房團利用其資金優勢買進某一樓盤,使散戶産生錯覺,誤以為交易活躍、房地産市場價格上漲,盲目跟進,而炒房團趁機拋售從中牟取暴利,其行為方式類似于證券法的實際交易型的操縱市場行為。
炒房案例:溫州炒房團
從2000年開始溫州人開始在上海、杭州、蘇州、廈門、北京、寧波、金華等地置業。在外地有160萬溫州人,購置多處房産的相當普遍,保守估計在5萬人以上。按照1人1套50萬元計,共為250億元。國外的溫州人在國內投資房産的資金也不下幾十億。而業界廣泛認同的是,溫州有10萬人在炒樓,動用的民間資金高達1000億元。
業內人士分析,溫州人炒房很有特點:商鋪、公寓、別墅是溫州人炒房的首選。據調查,有在滬購買商鋪意向的溫州人群中,半數以上喜歡購買30萬至50萬元的小商鋪,另有一小部分合股購買百萬甚至千萬元以上的整層商鋪、寫字樓。
點評:炒房團是自由市場經濟下社會個體為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而結成的鬆散聯盟,其內部聚集了大量資金,其成員目的均是通過投機房地産市場賺取利潤,在行動時成員之間彼此聯繫,對房地産市場造成的影響較一般炒房者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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