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轉租公租房違法成本或高達百萬
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轉租、轉借行為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違規家庭5年內不允許再次申請公租房
《通知》結合北京特色,增加更為嚴厲的處罰條款。在住建部11號令規定基礎上,本市還要求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違規家庭的資訊記入不良資訊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做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産權住房。5年後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這些都是更為嚴格的處理規定,同時考慮到違規轉租轉借家庭大多屬於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照國家社會救助的相關政策精神,5年後仍應給予一定方式的保障。
另外,開展部門聯動,多領域共同實施聯合懲戒。加快建立完善各部門間信用資訊共用制度,有關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使用公租房的資訊,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抄送相關部門和單位,對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也就是説,承租家庭的一次轉租、轉借行為,將可能為其家庭成員日後的很多行為帶來影響。
轉租公租房經濟損失可能上百萬元
為何這個懲罰措施更嚴厲?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表示,北京市這次制定的公租房轉租、轉借監管政策,既符合住建部11號令要求,也適當地提高了處罰標準,加大了違規者的違規成本,起到了標本兼治的效果。就是要堅決遏制謀利的衝動,從嚴懲處,否則對其他人是不公平的,同時也告誡和警示其他有類似衝動想法的人,不要犯險,越線必懲。其實5年內不允許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共有産權住房這一項,實際上比給予承租家庭一定數額罰款要嚴厲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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