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北京市社保中心發佈《關於核對2017年度社會保險個人繳費情況的公告》,凡是在2017年內參加了社會保險、且有1個月(含)以上正常繳費記錄的人員,下月起即可通過社保對帳單,查詢並核對2017年度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參保人在獲得對帳單後,應對2017年度個人繳費情況進行核對,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需要核對的項目主要包括:個人參保資訊、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及繳費金額等。如參保人對相關內容有異議的,經所在單位認可,在明年3月31日前,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帳單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進行相關資訊核對、修改,或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進行補繳。但如果參保人與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發生爭議的,參保人應及時向行政部門或到社保經辦機構投訴、舉報。
市社保中心今年繼續為廣大參保人提供電子版社保對帳單。自今年12月1日起,參保人即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www.bjrbj.gov.cn/csibiz/)、全市各社保經辦機構內的自助服務終端等,查詢列印2017年度社保對帳單;選擇電子郵件獲取對帳單的參保人,可以通過已在社保登記的郵箱地址查詢、下載列印2017年度對帳單資訊。
此外,今年10月20日之前將獲取對帳單方式選為“郵寄”的參保人員,也將於12月底前陸續收到由市社保中心委託郵政機構寄出的紙質社保對帳單。
根據《關於公佈2016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等參數的通知》規定,2016年個人賬戶利息有所調整。參保人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載、社會保險自助終端機或參保地社保經(代)辦機構列印的方式獲取新的2016年度個人繳費資訊對帳單。
據悉,2019年北京市將繼續推行電子版對帳單。如參保人確需郵寄紙質對帳單,可通過所在單位變更對帳單獲取方式;也可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在“申報業務管理”模組下選擇“參保人申報變更個人資訊”,將獲取對帳單的方式選為“郵寄”。如未選擇,將被默認為同意接受電子版對帳單,不再郵寄紙質對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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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對帳單的主要內容
社保對帳單上詳細列舉了參保人上一年度各個月的繳費工資,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單位和個人繳費的金額,以及養老賬戶金額資訊。
獲取社保對帳單的5種途徑
1、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參保人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bjrbj.gov.cn)查詢。若參保人首次登錄,請點擊“我要註冊”輸入身份證號、社保卡號,並設置密碼,進行註冊。進入個人頁面後,按相應提示查詢對帳單內容即可。
2、自助終端機:自助終端機設置在各區社保中心,參保人只需攜帶社保卡,即可自行前往查詢。在終端機上,參保人需輸入身份證號、社保卡上的條碼編號等資訊。
3、電子郵件:參保人需通過所在單位或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提供電子郵箱地址。如果參保人在提前預留的電子郵箱中沒有收到社保對帳單,可到電子郵箱的“垃圾箱”、“歸檔郵件”或“已刪除”等欄目中進行搜尋。
4、郵寄:參保人可通過單位或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將獲取對帳單方式選為“郵寄”並核實郵寄地址。
5、社保經(代)辦機構櫃檯:各區社保中心櫃檯工作人員可幫助參保人查詢、辦理相關手續,但參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社保卡、護照等)。
參保人通過5種途徑獲取的對帳單樣式、內容與郵寄的紙質對帳單完全一致,均可作為個人社保繳費證明。
新京報記者 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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