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都下發快半年了,為什麼提取公積金還需要提供發票呢?”日前,北京的周女士在以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時候,仍然遭遇了提取難的問題。
人民財經了解到,自今年1月住建部下發《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後,快半年時間,北京等多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仍未出臺新規,公積金“提取新政”遭遇執行難的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汪利娜認為,公積金管理體制和利益驅動等多因素導致執行難,公積金改革還任重道遠。
住建部出新規 提取公積金不需發票
半年前,北京的周女士以租房的條件提取自己賬戶中的公積金,但因為提取條件繁瑣,並且需要她提供租房發票,最終她以放棄告終。“提取1萬元,就要交500元的稅。”
今年1月,住建部聯合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通知表示,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提高提取審核效率。通知還明確指出,提取公積金無需租房發票,僅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産的證明即可。
人民財經記者了解到,北京對房屋出租統一徵收5%的綜合稅率,意味著每月2000的房租,需要繳100元的稅。在租房市場不完善的今天,這部分稅費基本都由租客承擔,因此,提取公積金的很多人,都望“發票”而卻步。
周女士看到消息後喜出望外,但當她去辦理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卻被告知依然需要她提供租房發票、租房合同及養老保險證明。“住建部的提取新政都出臺半年了,為什麼北京還沒實行呢?”周女士很是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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