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經濟週刊消息,6月中旬,北京市住建委發佈《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開發商禁止直接收取商品房預售款,而是要存入銀行的專用賬戶。預售款受到“特殊”監管,這一個小小的變化,竟在京城房地産業內引起了不小的爭議。
《辦法》同時要求,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存入專用賬戶,由監管銀行實行重點監管,優先保障工程建設。完成初始登記前,專用賬戶內的資金不得低於重點監管額度的5%。
一些房地産業內人士認為,預售資金監管更加嚴格,主要是為了防止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影響到房地産項目的開發進度,進而給購房者、銀行等相關利益方帶來損失,防止爛尾樓的出現。此外,《辦法》通過要求企業實施專款專用,可以有效防止開發商攜款外逃等現象的出現。
實際上早在2010年12月,北京市就出臺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陽光100集團副總裁范小衝告訴《中國經濟週刊》,當時《暫行辦法》也要求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但這一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往往大打折扣。
時隔兩年半,北京市出臺《辦法》,意味著北京市再度加大了對房地産宏觀調控的力度,但這一政策真能有效調控房價嗎?
嚴控預售金防止項目爛尾
范小衝:這個規定可以防止房地産企業在開發過程中出現風險。如果開發商挪用這項資金,導致這個項目不能如期交付或者爛尾,那麼就會影響到購房者的權益,帶來社會風險和金融風險。
現在發文嚴管這一款項實際是卡住了開發商的一條資金渠道。預售資金不能隨意挪用,那麼開發商就可能面臨資金短缺的壓力。但是,要想得到這一效果,必須要嚴格監督。
陳雲峰: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重在保證工程安全,預防房價大幅下滑時開發商卷款潛逃,保證了預售項目如期完工不爛尾,從這一角度來看,這一政策或將長期執行下去。
胡景暉:房地産預售條件趨嚴,意味著預售之前需要更多的資金投入,一定程度上加大企業的資金壓力;預售資金監管政策“轉正”將使得開發商的預售資金使用靈活度受限,影響資金的流動性。
而這項政策出臺的意義更多在於對近期即將到來的新房市場交易高峰進行提前干預,增加房地産開發企業風險防範意識,進一步管理好房地産開發企業對房價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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