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綜藝多人受傷骨折】5月25日,多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佈消息,稱自己在參加山東廣播電視臺綜藝頻道推出的水上闖關節目《快樂向前衝》時骨折受傷。
幾名受傷的參賽者參加的是5月25日、26日在濟寧金鄉羊山古鎮旅遊度假區錄製的一期節目,該期節目還進行了網路直播。幾位參賽者在闖關第二關“翻滾積木”時失去平衡落水,通過直播的慢放截圖可以看到,在落水瞬間參賽者的腳腕處有比較明顯的彎折。受傷的女性參賽者小黃現在已回到無錫治療,她透露醫院診斷結果為脛骨、腓骨骨折,並表示“沒有怪任何人,希望各位參加的時候注意安全,希望賽道更完善”。另一名受傷參賽者小董此前向媒體透露自己“感覺水比較淺,水下有不平的東西,當時一瞬間還沒感覺骨頭受傷,只是腳崴了,只好硬撐著走,上岸後就走不動了,腳已經使不上勁兒了。最後用一隻腳蹦到救護車上。”
《快樂向前衝》首播于2009年,節目一般選擇在大型景區中舉行,節目組設計一系列水上闖關環節,大部分項目難度不高,這些年這檔綜藝成了網紅節目,吸引了不少網紅博主前去參賽。從今年5月中旬發佈的報名招募資訊來看,想要報名參賽門檻不算高,要求參賽選手身體健康,有長期鍛鍊的基礎,能承受劇烈運動,沒有不適合運動的疾病。參賽須知中還説明瞭報名《快樂向前衝》是自願行為,食宿交通自理,參賽不收取費用,現場確認報名前要認真熟讀並填寫《參賽協議書》,知曉細則並簽字按手印、支付保險費用。受傷參賽者公開了與節目組簽訂的《參賽協議書》,協議書中有兩條特別説明,其一是節目組和景區在確保比賽的硬體設施完好的同時做好了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乙方(即參賽者)對此沒有任何異議。其二是鋻於體育運動中意外傷害一直無法避免,報名者需考慮個人心理及身體承受能力以完全承擔此次活動包含的風險,乙方參與比賽需購買20元意外保險,其中甲方(即山東廣播電視臺綜藝頻道)承擔10元。節目中如出現意外,除保險公司賠付的損失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損失。
參加節目的選手都需要在現場簽這份《參賽協議書》,這也引發了部分網友的質疑,難道有了這份協議書節目組就能完全免責了嗎?這難道不是霸王條款嗎?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該協議有霸王條款的嫌疑,該協議是節目組單方制定的格式條款,參賽者沒有修改的餘地,這份協議言下之意是參賽者受傷,節目組一概不賠付,“很明顯,該協議條款免除了節目組的責任,加重了參賽者的責任。依據《民法典》第497條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的規定,這份協議有霸王條款之嫌。”趙良善認為,多位參賽者在闖關中跌落骨折,這也説明現場的安全設施存在不足,節目組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民法典》第1198條對公共場所的管理方或活動組織者提出了較高的安全保障要求,節目組應當向受傷的參賽者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楊文戰認為任何體育運動都存在風險,這種闖關綜藝也存在人身風險,這一點參賽者和主辦方應該都知道,“正常情況下事先告知風險且上了保險,發生意外,除保險理賠外,主辦方確實可以免責。但是如果一場普通人都可以參加的比賽,多人發生人身傷害事件,按常理判斷這個活動的設置存在超出正常活動參與者能預計的缺陷或風險,這種情況下應判斷為主辦方有過錯。協議中的免責條款,很可能就沒那個約束力了。涉及人身風險的事,不是簽份免責協議就可以不重視安全的!”
就這個事件,羊山景區一負責人對記者説,目前事情已經由保險公司介入,景區只是提供場地,賽道由節目組負責,節目組未做出公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