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退個票咋越來越難】“4月底,我搶到了某知名歌手北京演唱會的門票。5月5日,距離演唱會還有20天,我因為家裏有事,演唱會舉辦的時候肯定去不了,就想著退票,但是票務平臺顯示退票服務已停止。”今天,北京市朝陽區消費者朱女士對記者表示,“我覺得這個退票規則很不合理,如果説退票收取一定手續費可以理解,但是提前20天就不讓退票讓人無法接受。”
近年來,不少地方將演唱會作為推動當地文旅産業發展的抓手,推動演唱會越辦越多。但與此同時,演唱會退票問題也引發大量消費投訴。5月9日,江蘇省消保委發佈的《文娛演出市場消費投訴專項問題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指出,今年4月15日至5月6日,江蘇省有關文娛演出的消費維權輿情高達125676條,其中演唱會退票難、退票貴問題尤其突出。
退票時間設置不合理是包括朱女士在內的不少消費者反映的共性問題。《報告》指出,有消費者稱其于3月21日中午12點20分搶到了3月23日張傑演唱會上海站的回流票,但突然出現工作安排只能申請退款,而平臺客服以“超過截止退票時間”為由拒絕。該消費者發現自己所購買的回流票開售時間是12點20分,但退票時間在當日12點就截止了。該消費者認為平臺並未寫清回流票退票規則,存在誤導行為。
此外,同一演出,不同城市退票規則不一致,給一些消費者造成誤導。《報告》指出,有消費者稱其于3月20日通過某購票平臺購買了林俊傑天津站演唱會門票,後因有事不能去,馬上聯繫平臺客服退票,但被拒絕。該消費者表示,在林俊傑演唱會濟南站和蘇州站,不管第一次還是第二次公開售票都可以24小時甚至48小時無條件退票,但天津站不支援無條件退票。
北京市中聞律師所律師李斌認為,當前在實踐過程中,演出主辦方和票務平臺設置的階梯退票規則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演唱會開始前一週甚至20天就不再接受任何退票申請,退票手續費動輒幾百元甚至上千元,各演唱會退票手續費收取標準不統一、不透明,這些問題讓消費者在提前支付票價的同時又限制了消費者退票的權利,加重了消費者退票的負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通過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義務的行為應屬無效條款。
江蘇省消保委呼籲,票務平臺應優化退改票機制,確定合理退票時間和手續費標準。建議演出行業參考鐵路售票機制,完善退票流程,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