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挨打用高跟鞋砸傷對方被判3年】5月20日報道,廣西南寧。盧某經營著一家店舖,一男顧客肖某在店裏和她發生爭執,用高壓鍋蓋將玻璃店門打碎,盧某隨即報警,民警將二人帶回調查。
在去派出所途中,兩人繼續爭吵,肖某拳打盧某,盧某脫下高跟鞋打砸肖某面部,致使肖某眼部、頭部受傷。因事發突然,車上的民警未能及時阻止。經鑒定,肖某的傷構成八級傷殘。最終,盧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3年,還賠償肖某醫藥費等共計2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