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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設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 郵箱舉報全天候受理
來源:中國經濟網2021-05-19 13: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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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設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據內蒙古發改委官網消息,5月18日,內蒙古發改委發佈公告稱,為進一步拓寬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情況來源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保障作用,特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

內蒙古發改委介紹,舉報主要範圍有四項: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偽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為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業務的企業。

內蒙古發改委還公佈了舉報渠道,郵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自治區發展改革委619辦公室,電子郵箱:nmgfgwhzc@126.com;舉報電話:0471—6659172(傳真)/0471—6659417。舉報時間電話舉報: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郵箱舉報全天候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5月18日,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以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佈《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要求,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産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産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公告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産和權益損失。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産及權益受損。要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於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資訊洩露。(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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