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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聯合發佈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
來源:央視新聞2021-03-18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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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發佈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為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今天(18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的有關情況。

《評價指南》從評價內容、評價方式、評價實施、結果運用、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並明確了品質評價的指標體系,主要闡明瞭評什麼、怎麼評、誰來評等3個關鍵問題。

義務教育品質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

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圍繞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加強對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唯分數、唯升學的傾向,提出“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負擔重問題,提出“嚴格控制面向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創建評比等活動,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減輕校長、教師非教育教學任務負擔”的考查要點。

學校辦學品質評價圍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辦學水準和育人品質。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提出“健全作業管理辦法,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嚴控考試次數,不公佈考試成績和排名”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職業倦怠、積極性不高的問題,提出“完善校內教師激勵體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注重精神榮譽激勵、專業發展激勵、崗位晉陞激勵、績效工資激勵、關心愛護激勵”的考查要點。

學生發展品質評價圍繞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少數學生理想信念缺失問題,提出“了解黨史國情,珍視國家榮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立志聽黨話、跟黨走,從小樹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的志向”的考查要點;針對學生創新精神不足的問題,提出“有好奇心、想像力和求知欲,有資訊收集整合、綜合分析運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獨立思考、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與能力”的考查要點。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學生發展品質是學校辦學品質評價的重要內容,學校辦學品質是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的重要內容,三者以學生發展為基礎,各有側重、彼此協調、相互銜接,構成了系統完善的評價體系。引導地方黨委政府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引導學校提高辦學水準,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引導全社會理解支援義務教育,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

《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提出要優化評價方式,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

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發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合格程度的同時,關注其發展水準和工作水準的進步程度,科學評判地方黨委政府、學校和教師的努力程度。如:提出“縣域內學校辦學品質總體狀況及年度變化情況;縣域內學校間辦學品質差異狀況及年度變化情況”的考查要點。

注重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關注縣域、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注重差異性和多樣性,關注每一所學校和每一名學生,促進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如:提出“充分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準”“積極參加學校興趣小組社團活動,有小製作、小發明、小創造等科學興趣特長”的考查要點。

注重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在引導學生、學校和縣級黨委政府積極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和即時改進的同時,構建主體多元、統整優化、責任明晰、組織高效的外部評價工作體系。如,提出“師生、家長、社會等方面對縣域內義務教育品質的滿意度”“師生、家長、社會等方面對學校辦學品質的滿意度”的考查要點。

注重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建立縣域、學校、學生常態化評價網路資訊平臺及數據庫,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並通過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方式,了解掌握實際情況,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評價週期原則上每3—5年一輪

《評價指南》還對評價實施提出了明確要求,義務教育品質評價實行縣(市、區)和校自評、市級復核、省級評價、國家抽查監測。對學校、縣域的評價要實現全覆蓋,評價週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確定,原則上每3—5年一輪,並保證在縣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校長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價。

《評價指南》還特別強調,要不斷完善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結果運用的機制,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引領和促進作用。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將學生發展品質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辦學品質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的重要依據,將學校辦學品質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援、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將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掛鉤。

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結果不合格不能評優評先

《評價指南》還明確,對縣域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結果不合格的,不能評優評先,不能認定為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對履職不到位、落實政策不力、違反有關規定、縣域教育教學品質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對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總臺央視記者潘虹旭張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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